农村征地拆迁,常见的八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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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坤拆迁律师在全国办案过程中,发现了不少农村拆迁的违法现象,下面就简单和大家分享一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农民朋友。
一、没有批文
法律禁止没有批文,直接拆迁,连批文都没有,说明征地拆迁是彻头彻尾的违法,农民朋友要果断拒绝。而且征地批文的有效期只有两年,如果征收方拿着多年前的征收批文来征地,也是违法的。
二、以断促拆
法律是禁止以停水、断电、断路、断气等方式“促拆”。遇到以断促拆,要赶快提起法律程序,就能尽快恢复水、电、气、交通等生活必须条件。
三、先拆后补
法律禁止先拆迁后补偿,必须是先补偿,后搬迁,如果农民的生活都没有保障,怎么可能放弃自己的房子和土地?而且补偿的标准要保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以租代征
禁止以租代征、违规圈地。“以租代征”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行为。出现 “以租代征” 土地违法问题,当事人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制止、查处。
五、少批多占
使用失效的征地文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六、征地补偿偏低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