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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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收评论》原创】CTiLB按
《十年思辨觅真容:中国大企业税收基本问题研究》是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2018年度报告成果,研究并梳理了中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基本问题,多角度对中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改革进行了务实且具有前瞻性的分析,思路接地气,实用价值高。目前已经成为国地税合并后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开展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的重要参考文献。为此,《大企业税收评论》特节选部分章节每周刊发,以飨读者。本期刊发第七章第二节––我国大企业税收信息化建设评析。
《十年思辨觅真容:中国大企业税收基本问题研究》
出版社:中国市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年10月
2008年9月,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成立后,为了满足工作需要,一方面在已有的税收计统报表及重点税源管理软件的基础上,开发了税收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开展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分析工作;另一方面启用税务审计软件,开展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开发建设,
·大企业税收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已经由单机版软件升级为内外网衔接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
·在互联网上,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建立安全便捷的信息共享渠道,为企业提供及时定制的个性化税收服务。
·在税务系统内网上,初步建立了统一分配、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工作流平台,实现总局、省局、市局三级大企业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任务推送、绩效考核等功能。
·税务审计软件也随着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不断升级完善,分别实现了数据采集、风险评估、风险自查、自动风险分析、审计作业、反馈提高等一些功能。
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使用到不断完善的发展历程,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
1.信息化管理意识不断增强。随着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不断感受到现代信息技术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的巨大变革,深刻认识到信息化不仅是税收工作不可或缺的要素,而且已经成为推动税收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实现大企业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意识和决心已在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牢固树立。
2.信息化基础条件日益完善。通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在内网实现了总局、省局、地市局三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网络连通,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涉税数据在外网得到了初步的归集、共享和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实现了一定覆盖,平台趋于统一、处理基本集中、管理比较规范的信息化基础框架业已建立,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3.信息化应用水平显著提高。随着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和税务审计软件的推广应用,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依托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企业名册管理、税收快报、税收分析、风险管理、税企沟通等业务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业务与技术互相促进,有效提升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着眼于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需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税务总局逐年对税务审计软件进行升级完善,使它已经由最初的单机版软件,逐步发展为数据高度集中、流程日益规范、功能更为强大,并涵盖多个工具和系统的网络化平台。税务审计软件已经实现了数据采集、内控测评、风险自查、风险分析、审计作业(包括案头审计和现场审计)等功能,在推动业务变革、提升管理效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依托税务审计软件,全国已经实现了总局和省局两级同步开展大企业税务审计工作。总局作为指挥机关,将财务税务数据、企业风险特征和案头审计任务等通过软件工具推送到各地税务机关,实现了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跟踪问效,改变了以往“单兵作战,分散出击”的被动局面,建立起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格局。
在大企业税收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各地税务机关积极探索,形成了了一些有益经验。比如,浙江省国税局就根据工作实际,创立风险过滤器1。
2012年,浙江省国税局开发了重点税源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风险管理工作流程,设置了数据管理、税源维护、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和查询统计等6个模块。通过采集并整合国税部门现有各信息系统资源,形成数据仓库,并在系统中预置风险过滤器。系统按照指令自动过滤企业风险,得出风险分值和排序结果,并根据企业风险情况,出具风险诊断书。同时,重点税源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现有征管辅助系统,通过辅助系统内置的纳税评估等管理工具,对风险应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风险过滤器是主要由指标体系和风险特征库构成。其中,指标体系包括10个基本指标和10个修正指标,主要取自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和第三方信息,通过分析运算形成。基本指标与修正指标一一对应,相互验证,共同反映企业税收风险特征。将企业指标值与我们设定的标准参数值进行比较,可以量化企业某一方面的税收风险。依据风险重要程度,赋予指标分值不同的权重,最终计算得到企业整体税收风险分值。对风险评估、税务检查和日常征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提炼分析,生成行业税收风险特征库。通过在风险特征库上增加行业、税种、特定事项等关键属性,与特定企业相匹配,在下发风险应对任务时,不仅反映企业风险等级与异常指标,还对风险应对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明确,提高风险应对工作的指向性。
浙江省国税局依托重点税源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每年两次运行风险过滤器,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风险识别和等级排序,上半年针对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主的企业,下半年针对以企业所得税为主的企业。重点税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该局下发了两批重点税源风险应对任务,涉及4957户企业,其中税务稽查任务30户,纳税评估任务1008户,风险提示任务3919户。三类任务合计查补企业税款及滞纳金6.7亿元,调整以前年度亏损7.7亿元。纳税评估任务的查实率达到了90.8%。
陕西省地税局则因地制宜地实施数据管理,建立了数据仓库2。据悉,陕西省地税局运用大数据理念开发了大企业税收工作平台,依托该平台采集储存分析和利用大企业的海量数据。
在采集数据时,首选编制了采集目录,根据涉税数据采集分析需求,建立统一采集和分析标准,将采集目录分为税务机关依职权产生数据纳税人报送数据和外部门获取数据三个类别共整理数据表229张,数据项6021个,最终形成1103张数据采集目录表和39598个标准数据项按照采集目录,税务机关全面采集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信息,完成了2013年度2014年度税收征管数据大企业经营管理数据(包括账套固定资产存货工资等)第三方数据互联网抓取等数据的采集,形成集团一户式数据仓库。
在数据分析中,陕西省地税局通过加强全产业链中数据流和资金流的比对,突出股权转让境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分析,共识别税收风险点639个。
目前税收信息化包括大企业税务管理信息化尚处于“标准化技术阶段”,还面临一些以下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理念亟需转变、更新;
·二是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和理念亟需转变;
·三是“信息孤岛”、“信息不对称”,基础信息缺失严重,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包括税务机关内部数据信息共享不够;税务机关已有的申报征收等数据质量不高;纳税人生产经营数据缺失严重;第三方信息共享);
·四是税收风险特征、风险指标体系建设口径多样,认识存在偏差;
·五是技术业务复合型人才明显不足。
(一)一体化工作要求有待深入贯彻
2015年,王军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做出了“打响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总攻战役,在今明两年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全部推广应用”的工作部署。下一步,如何处理好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与税务总局整体信息化工作的关系,将会是总局和各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需要认真研究、提早谋划、持续关注的问题。与税务总局“一体化”工作要求相比,从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现状看,当前存在以下两点突出问题:
·一是现有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在基础架构和数据标准等方面,尚需与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保持一致。
·二是在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中按纳税人分类管理的需求并未充分体现,大企业税收管理功能不成体系的困境亟待突破。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在需求提出、业务测试、操作培训、软件应用等工作环节,不断融入到税收信息化总体格局之中,切实做到与金税三期工程建设,规划“一张图”、发展“一盘棋”、实现“一体化”3。
(二)业务和技术体系建设有待协调发展
在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王军局长把“全面试行税收征管规范”作为今年信息化建设四项新任务之一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充分体现了业务和技术体系建设唇齿相依、相互促进的信息化工作发展方向。从目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业务和技术体系建设发展情况看,还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一是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核心业务,特别是风险管理工作仍然处于不断探索完善之中,与之相关的业务模式、工作流程、岗责体系还没有固化,由此产生的信息化需求也在不断调整优化,这给信息化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二是目前信息技术的应用方式主要以模拟手工处理为主,数据挖掘、风险分析、决策支持等深层次的应用方式有待丰富,特别是美澳等国风险过滤器、移动办公等信息化产品和工具还有待研发,信息技术的覆盖范围和应用水平还有待拓展和提升。
下一步,大企业税收管理和信息技术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起信息化合作工作机制,同步推进业务和技术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信息技术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渗透和提升效应。
(三)大企业集团数据有待整合利用
在“大数据”时代,广泛获取和充分利用数据资源,是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大企业税收管理现代化目标的内在要求。为了更好地完成王军局长提出的加强千户企业集团税收经济分析和强化大企业案头风险分析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亟需对千户集团和大企业涉税数据进行全面整合,并据此按照集团视角充分挖掘出数据背后蕴含的无限价值。但是,在金税三期尚未全国覆盖的过渡期间,税务系统掌握的涉税数据仍然以单户视角散存于各地税务机关的数据仓库之中,总局和各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无法按照集团视角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分析企业涉税风险、把握企业涉税诉求,给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不便。下一步,如何将单户企业数据利用视角和企业集团数据利用视角相结合,探索出一条集团一户式的数据筛选、归集、存储与展示之路,将会是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电子税务管理部门努力的方向和重点。
(四)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共享”是互联网精神的重要属性,信息共享是彻底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关键。我们尚未能建立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企业层面的关于涉税大数据采集的法律法规,未建立完备的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未构建完善的涉税信息征集体系,未明确纳税人、电商平台、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国家公共部门的涉税信息传递共享等职责义务,确保税务部门能够及时取得纳税人、有关方面的经营信息和资金流信息,发挥好税收大数据对优化税收服务、强化税收管理的作用,发挥好税收大数据对增强经济发展研判、分析社会资源配置、完善国家宏观决策的作用。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全方位的数据分析和利用,真正发挥数据资源“金山银库”的作用。
(五)信息系统功能有待持续完善
从综合征管、税库银、防伪税控、出口退税等成功的税收信息化工作案例看,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需要不停的“迭代”。通过多年建设,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已经基本解决了软件工具“有和没有”的关键问题。但是,软件工具“能不能用”、“适不适用”、“好不好用”将会是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面对的长期挑战,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也将会是一个持续完善、不断优化、循环往复的长期过程。在后续软件工具完善优化过程中,还要重点关注并有效解决“信息孤岛”、“信息烟囱”、“信息壁垒”等问题,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对现有软件功能的全面整合和与金税三期的有效衔接。
下期预告:
修正BEPS行动计划,防控大企业税收风险
1 朱政雄
《做实省局、做强市局、做精县局——浙江国税“三级联动”防控大企业税收风险》.《中国税务报》
2014.11.25
2 邹国金
陈显信《陕西地税局向大企业力推“延长模式”》. 《中国税务报》2016.8.12
3
王军局长2015年在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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