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曰《彻解红楼》〔59〕
(2017-06-12 0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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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曰《彻解红楼》〔59〕
五十九、秦钟
第五回一一十六回,有一条主线,专写秦可卿。
但写法极其灵活,作者常常采用分身术,如第五回,一会儿警幻仙姑,一会儿兼美,一会儿秦可卿,三人实际是隐寓着同一个人,一一即努尔哈赤。
作者真实目的就是要写努尔哈赤,但在一个艺术形象身上不能完成自己要表达的意图,必须得有几个艺术形象辅助才行。
从第七回开始,作者为努尔哈赤设计了三个艺术形象:秦可卿、秦钟、秦业。
秦钟(终)是为彰显秦氏(始),秦氏是起始者。
秦钟,谐音“情种”,第五回,开辟鸿濛,谁为情种?正是此人。
脂砚斋有一批云:
设云秦钟。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甲·7F·ZⅡ0653)
“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是摘自梁朝刘缓的《敬酬刘长史咏名士悦倾城》一诗。这里,因诗句中有“玉”字,“秦”字而借用。此批仍然说“玉”,“秦”是大纲目。
到此,“纲”就具体了,一是“玉”,一是“秦”。也就是说:书中写得就是他两家的事。
“玉”是指宝玉,即曹氏家族,“秦”指谁?秦可卿吗,可她很快就死了,不能纵贯全书,何以为纲?只能是根据谐音秘法,是指“清”,是指她所代表的十二钗。
畸笏叟在谈写作秘法时说过其中有一个叫:“两山对峙”也就是“玉”,“秦”两山。
到此,我们就弄明白了,《红楼梦》不是四纲,也不是周汝昌说的三纲,而是两纲,《红楼梦》写得是两家之事。一家是“玉”,──即曹家事;一家是“秦”,──即“大清”事。
秦业,脂砚斋批道:
妙名。业者孽也,盖云情因孽而生也。(甲·8F·ZⅡ0826)
脂砚斋为“业”字,下了如下定义:“业者孽也。”
为了秦钟,秦可卿嘱咐宝玉道:“他虽腼腆,却性子左强,不大随和些是有的。”
脂砚斋句下批道:实写秦钟,双映宝玉。(甲·7F·ZⅡ0668)
这是一句实笔,是真实的努尔哈赤,努尔哈赤生就的性格。
宝玉,秦钟二人见了面,很快就成了挚友,两人商量着到贾府家塾中读书。
宝玉说:“我因上年业师回家去了,也现荒废着。”前六回谁见过宝玉读书?业师是谁?读者没见过。
两人关系更奇,秦钟称宝玉:“宝叔果然度小侄或可磨墨涤砚,何不速速作成,……”
“磨墨涤砚”,书童身份,作者再现了努尔哈赤的踪迹。1573年,辽东总兵李成梁俘获了努尔哈赤兄弟,努尔哈赤跪在马前,用汉语说:“请赐一死”。李成梁见其聪明伶俐,就留在帐下做了书童。
努尔哈赤做过书童。
二人在求学问题上达成一致,作者写此是什么意思?
回末有一联或可解疑:
不因俊俏难为友,正为风流始读书。
“风流”二字,隐一个“情”字,是为情读书吗?
不是,“情”谐音“清”,是为“清”,而读书。
努尔哈赤建国初还没有文字,努尔哈赤于1598年命巴克什额尔德尼等用蒙古字母拼写满文,创建了满文,颁行全国。
宝玉带秦钟入家塾,是说:你应该学学汉语。
2017、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