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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预防红眼病守护眼健康——大田实幼开展红眼病防治知识培训

(2023-09-24 22:26:45)
每逢夏秋季,特别是入学后一两周,校园内小朋友聚集,往往是“红眼病”流行的高发季。为有效防治“红眼病”爆发,2023年9月20日下午,大田实幼邀请我园健康副校长刘珍烈为教职工开展“红眼病”防治知识培训。参加本次培训的有总园、玉山教学点、京口开发区分园的空课老师、保健医生及保育员。

“红眼病”在医学上称之为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因细菌或病毒感染引起。在炎症的刺激下,导致眼结膜血管的扩张,而表现出外观的充血状态,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急性病毒性眼病。儿童可伴有全身症状,如发热、咽痛、中耳炎、腹泻等。急性结膜炎属接触传染,多见于春夏及秋季,可散发或流行感染,发病急,传染性强,一般在接触感染1~2天内双眼先后发病,各年龄段人群都可发病。                                        

        “红眼病”潜伏期短,一般为18-48小时,发病开始时多为单眼,很快传染到另一眼。球结膜下出血为最显著的症状,眼内有异物刺激感、眼部刺痛、结膜肿胀、畏光、眼部分泌物增多。该病呈自限性,自然病程一般为7-10天,预后良好,但偶有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

 刘医生指出“红眼病”以接触感染为主,急性患者是主要传染源,主要为以下接触方式:

       1.直接接触病人眼睛或上呼吸道的分泌物。

       2.与患者握手、拥抱等身体上的接触。

       3.接触患者的生活用具,如:毛巾、穿过的衣服、脸盆。患者摸过的东西,如:门把手、公共汽车扶手、各种工具等。

       4.接触被污染的水,如:池塘水、游泳池水等。

       5.接触患者用过的眼药水等,如果出现眼部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延误治疗。 1.如果患了“红眼病”,应主动向幼儿园报告情况,及早到正规的医院就诊,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滴眼剂。痊愈前应避免返回幼儿园,应注意与家庭成员和周围的人隔离,避免到公共场所洗澡、理发、游泳等,以防传染他人。“红眼病”患者应在触摸眼睛后彻底洗手,更要特别注意个人卫生。

        2.严格消毒隔离,防止传染扩散。患者使用过的毛巾、手帕、脸盆、文具、玩具、工具、餐具等都可以成为传染的媒介,因此患者的用具应与健康人分开单独使用,用后进行消毒。

        3.出门时尽量佩戴太阳镜,避免阳光及风沙刺激。当患者出现眼睛红肿畏光不适时,不要自行用纱布将眼睛包扎起来,这样会助长病菌在眼内的滋长,应在医生指导下对症处理,如出现明显的头痛发烧等全身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时机。

       4.患者在治疗期间应闭眼休息,尽量减少眼球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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