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起诗歌,似乎是很高大上的东西,所以写诗的人才被称作“诗人”。事实上这只是一般人的误解。《毛诗序》中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句话揭示了诗歌产生的源泉,其实就是人们表达内心情感的一种方式和体现。在《论语》中,孔子把诗的作用进行了固化和扩展。孔子提倡学《诗》,认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正是因为诗本来就是来原于生活,是对日常生活的一种提炼,所以才具有了那么多的“言外之意”。
当然,《毛诗序》的提法未免过于文雅了些,还可以换另一种说法来解释。比如,在美国童书作者米莎·阿彻的《丹尼尔找到一首诗》中,当孩子丹尼尔想要知道“诗是什么”的时候,他从蜘蛛、松鼠、花栗鼠、青蛙、乌龟、蟋蟀、猫头鹰那里得到了不同的回答。虽然这是些回答各不相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每种动物对于“诗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从它们的日常生活得来的。那些日常生活看似寻常,却需要一种悠然自得的心态,才能够领略到这些寻常生活中所蕴含的无限诗意。丹尼尔“认识公园里的每块石头、每棵树和每个动物”,他也从动物们的回答里概括出了“诗是什么”这个问题最好的答案。
日常生活每个人都不陌生,但能从中发现诗意的却并不多。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发现诗意,既需要一双慧眼,还需要内心中能够与生活产生共鸣。一个巴掌显然是拍不响的。良辰美景就在眼前,看到良辰美景的人却无动于衷,他怎么会发现和找到诗意呢?丹尼尔从动物们的回答中似乎有所发现,在参加“公园里的诗”的活动时,他把动物们的回答串联起来,于是就成为了他诵读给大家的一首诗,而且是一首非常富有诗意的诗。
当然,这个时候的丹尼尔,不过主要是担任了一个“搬运工”的角色而已。他确实多少对“诗是什么”已经有所感悟,却很难说已经“内化于心”。直到,在回家的路上,丹尼尔停下来看映在池塘里的落日余晖时,丹尼尔才开心地说:“那看起来就是我的诗。”
孩子的诗,更多的时候与生活和生活中的情景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或许浅白,或许没有那么多讲究,却更加纯真,没有经过雕琢。中国唐代大诗人李白在《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一诗中写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字面上的意思是在称赞刚出清水的芙蓉花质朴明媚,也由衷地赞美了韦太守的文章自然清新。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两句诗,实际上也是道出了诗歌的本来面貌。经过“雕刻”和“推敲”的诗句当然不乏精品,却也在无形中少了几分“妙句偶得之”的欣喜,很难说这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别的什么!
其实这许多感慨,都不如《丹尼尔找到一首诗》这个绘本封底的那句话来得贴切:“只要你仔细去看、用心去听,诗就在你身边!”不仅丹尼尔终可以成为一个诗人,每一个人,其实也具有这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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