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鸿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2016-12-06 08:57:55)分类: 制度建设 |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