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子篇》18.2柳下惠为士师,三黜

标签:
国学教育孔子论语文化 |
分类: 论语 |
18.2 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注释】
柳下惠:本名展获,字子禽,谥号惠,因其封地在柳下,后人尊称其为“柳下惠”。柳下惠是百家姓“展”姓和“柳”姓的得姓始祖。
柳下惠是展无骇的儿子,展无骇是鲁孝公的曾孙,生前统帅鲁师灭掉极国,立下战功。无骇死后,鲁隐公便以祖父公子展(鲁孝公季子,字子展)之名赐予“展氏”。这便是展、柳二姓均尊展禽即柳下惠为始祖的历史渊源。
士师:古代官职,《周礼·秋官司寇·士师》把士师列为秋官司寇的辅助官员,掌禁令、狱讼、刑罚之事。古代治国理念以教化为主,赏罚为辅,秋官司寇是司法审判的最高长官(相当于今天的法院和公安),负责赏罚工作。士师复核重要案件,协助大司寇会审,解答各级审判官员的疑难问题,负责宣讲禁令、戒令,对犯罪行为防患于未然;士师也负责秋官司寇部门官员的绩效考核。
三黜:“三”指多次。黜,降职或罢免。
公元前693年(鲁庄公元年),柳下惠二十八岁,仕鲁上大夫士师。一仕。公元前692 年(鲁庄公二年),柳下惠二十九岁,黜士师职。一黜。
公元前687年(鲁庄公七年),柳下惠三十四岁,春三月,复用为士师。二仕。公元前685年(鲁庄公九年),柳下惠三十六岁,黜士师职。二黜。
公元前681年(鲁庄公十三年),柳下惠四十岁,复为士师。三仕。公元前680年(鲁庄公十四年),柳下惠四十一岁,复黜士师职。三黜。
公元前672年(鲁庄公二十二年),柳下惠四十九岁。春,复为士师。四仕。至五月,复黜士师职。四黜。
直道:犹正道。指确当的道理、准则。
枉道:违背正道。
【译文】
柳下惠作为士师,多次被免职。有人说:“你难道不可以离开鲁国吗?”柳下惠说:“我若用直道事奉上司,坚持原则做事,到哪里都难免不被屡次罢黜,我若用枉道事奉上司,违背原则做事,(在鲁国就可以得到高官厚禄),又何必离开自己的祖国呢?”
【学而思】
参读:
子曰:“孰谓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公冶长篇》5.24)
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雍也篇》6.19)
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乡党篇》10.16)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子路篇》13.18)
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卫灵公篇》15.7)
子曰:“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卫灵公篇》15.25)
孔子曰:“侍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季氏篇》16.6)
【知识扩展】
《国语·鲁语·展禽使乙喜以膏沫犒师》:齐孝公来伐鲁,臧文仲欲以辞告。病焉,问于展禽。对曰:“获闻之,处大教小,处小事大,所以御乱也,不闻以辞。若为小而崇,以怒大国,使加己乱,乱在前矣,辞其何益?”
【译文】齐孝公出兵讨伐鲁国,臧文仲想写一篇文辞谢罪,请求齐国退兵,但找不到适当的措辞,求问于展禽。回答说:“我听说,大国要做好小国的表率,小国要事奉好大国,这样才能防备祸乱,没听说用言辞就能解决问题的。倘若作为小国却狂妄自大,激怒大国,无异自取其祸,那么大难当头,言辞又有什么用处?”
《国语·鲁语·展禽论祭爰居非政之宜》: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国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
【译文】一只叫“爰居”的海鸟,停留在鲁国都城东门外已经三天了,臧文仲让都城里的人去祭祀它。展禽说:“真是太迂阔了,文仲竟这样管理国政!祭祀,是国家的重要制度,而制度又是行政得以成功的保证。所以应该慎重地制定祭祀礼节作为国家的典章。现在无缘无故地增加祭典,不是处理政事的适宜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