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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灵公篇》15.8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

(2024-01-19 08:07:04)
标签:

国学

教育

孔子

论语

文化

分类: 论语

15.8 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卫灵公篇》15.8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

【注释】

失人:一是失去人才;二是失去人格。从“修己安人”而言,应取后一种。

【译文】

孔子说:“应该说的话没有说,是失掉了自己的人格;不应该说的话乱说,是自己失言。有智慧的人既不失人,也不失言。”

【原解】

孔子说:“可以同他谈的话,却不同他谈,这就是失掉了人才;不可以同他谈的话,却同他谈,这就是说错了话。有智慧的人既不失去人才,又不说错话。”

【学而思】

现实生活中,“可与言”和“不可与言”的例子比比皆是,朋友有错不能直言相劝,这是可与言而不与之言,这是自己做得不对。道听途说的话不应到处乱讲;君主昏庸无道说了也没用;时机不对,说了也白说,甚至会起反作用。这都是不可与言。

史鱼直道而行是可与言而与之言,不丢失人格;蘧伯玉卷而怀之是不可与言而不言,不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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