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灵公篇》15.8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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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注释】
失人:一是失去人才;二是失去人格。从“修己安人”而言,应取后一种。
【译文】
孔子说:“应该说的话没有说,是失掉了自己的人格;不应该说的话乱说,是自己失言。有智慧的人既不失人,也不失言。”
【原解】
孔子说:“可以同他谈的话,却不同他谈,这就是失掉了人才;不可以同他谈的话,却同他谈,这就是说错了话。有智慧的人既不失去人才,又不说错话。”
【学而思】
现实生活中,“可与言”和“不可与言”的例子比比皆是,朋友有错不能直言相劝,这是可与言而不与之言,这是自己做得不对。道听途说的话不应到处乱讲;君主昏庸无道说了也没用;时机不对,说了也白说,甚至会起反作用。这都是不可与言。
史鱼直道而行是可与言而与之言,不丢失人格;蘧伯玉卷而怀之是不可与言而不言,不失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