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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篇》13.13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2023-10-17 08:58:47)
标签:

国学

教育

孔子

论语

文化

分类: 论语

13.13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子路篇》13.13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注释】

从政:从事政治,处理政事。“政”是正;“治”是治世,安定太平。公平公正地处理政事,使百姓安定太平。

【译文】

孔子说:“如果自身端正了,对于从政来说有什么困难呢?不能端正自身,怎么使别人正呢?”

【学而思】

“正人先正己”,先修身而后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的核心思想。“正其身”是个人的道德修养,“礼法”是社会群体秩序安定和谐的保障,法治要想实现公平公正,需要执政者首先做到“正其身”,两者相辅相成才会使社会和谐稳定。

从政不是搞政治,要分清一心为民和权力斗争的区别。

参读: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颜渊篇》12.17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子路篇》13.6)

《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知识扩展】

《资治通鉴·唐纪八·唐高祖武德九年(公元626年)》:上患吏多受赇[qiú],密使左右试赂之。有司门令史受绢一匹,上欲杀之,民部尚书裴矩谏曰:“为吏受赂,罪诚当死,但陛下使人遗之而受,乃陷人于法也,恐非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上悦,召文武五品已上告之曰:“裴矩能当官力争,不为面从,傥每事皆然,何忧不治!”

【译文】太宗担心官吏中多有接受贿赂的,便秘密安排身边的人去试探他们。有一个刑部的司门令史收受绢帛一匹,太宗得悉后想要杀掉他。民部尚书裴矩劝谏道:“当官的接受贿赂,罪当处死;但是陛下派人送上门去让其接受,这是有意引人触犯法律,恐怕不符合孔子所说‘用道德来引导,用礼来规范’的古训。”太宗听了很高兴,召集文武五品以上的官员,对他们说:“裴矩能够做到在位敢于力争,并不一味地顺从我,假如每件事情都能这样做,国家怎么能治理不好呢!”

臣光曰:古人有言:君明臣直。裴矩佞于隋而忠于唐,非其性之有变也;君恶闻其过,则忠化为佞,君乐闻直言,则佞化为忠。是知君者表也,臣者景也,表动则景随矣。

【译文】臣司马光曰:古人说过:君主贤明则臣下敢于直言。裴矩在隋朝是位佞臣而在唐则是忠臣,不是他的品性有变化。君主讨厌听人揭短,则大臣的忠诚便转化为谄谀;君主乐意听到直言劝谏,则谄谀又会转化成忠诚。由此可知君主如同测影的表,大臣便似影子,表一动则影子随之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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