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军任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据葫芦岛日报消息:12月13日,葫芦岛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文志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何志勇辞去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宁国军为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了《关于宁国军为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宁国军进行了宪法宣誓。
原市长何志勇现已调任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宁国军,男,汉族,1974年9月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1994.09-1998.08
天津大学学生
1998.08-2000.12
辽宁省东港市新兴街道党委组织干事、宣传干事
2000.12-2004.02
辽宁省东港市前阳镇副镇长
2004.02-2005.03
辽宁省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
2005.03-2007.05
辽宁省东港市长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7.12-2008.12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8.12-2012.02
辽宁省东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10-2013.11
辽宁省丹东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3.11-2015.09 辽宁省丹东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5.09-2017.03
辽宁省丹东市环境保护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03-2017.03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候选人
2017.03-2017.11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2017.11-2019.12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9.12-2021.09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委书记
2021.09-辽宁省朝阳市委常委
2024.01-2025.12 辽宁省朝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2025.12-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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