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付春跨省履新任本溪市代市长
10月29日,辽宁省本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世民辞去本溪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孙付春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本溪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孙付春,男,汉族,1975年4月生,山东莱阳人,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入伍
,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此前担任山东高速集团总经理,现任辽宁省本溪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历任山东省莱阳市穴坊镇经委干部,莱阳市穴坊镇政府文书、团委书记,莱阳市委宣传部科员,莱阳市万第镇党委副书记(挂职),莱阳市万第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共青团莱阳市委书记,莱阳市姜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莱阳市姜疃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烟台市莱山区委常委,烟台市莱山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莱州市委常委,莱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招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 烟台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等职;
2023年08月,任山东高速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24年10月,任辽宁省本溪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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