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旭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4-04-11 15:16:31)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旭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
刘旭新同志任康平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晓光同志任康平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春胜同志任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敬峰同志任康平县司法局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兴良同志任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斯曼同志任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广宇同志任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王海波同志任康平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信息中心主任);
李秋实同志任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产业促进部副部长。
免去:
刘旭新同志的康平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树林同志的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春胜同志的康平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傲霜同志的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吴长龙同志的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刘斯曼同志的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部副部长职务;
王海波同志的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产业促进部副部长职务;
李秋实同志的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孙长山同志的康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李爽同志的北三家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孟东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
孟东风同志任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旭阳同志任康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洪武同志任康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郭晶同志任康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伟才任康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康平县卫生健康监督所)主任;
任大义任康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康平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副主任(保留原待遇)。
免去:
赵明飞同志的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孟东风同志的康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王洪武同志的康平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伟才同志的康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任大义同志的康平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任职务。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
孙宏峰同志任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按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