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4-01-26 10:42:5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
张洋同志任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文明同志任康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侯丙儒同志任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爱国同志任康平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洋同志的康平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康平县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高文明同志的康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张伟同志的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产业促进部部长职务。
康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