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朱冰同志免职的通知
(2023-08-01 15:26:27)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免去:
朱冰同志的康平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城乡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职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免去:
朱冰同志的康平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城乡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