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舟任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任命:
周 舟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 莹为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艳露为沈阳市审计局局长。
任 命:
何 伟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贺文武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佳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韩晓虎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郑 郁为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平建芳为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免去:
解润泽的沈阳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 去:
王世光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 宁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东辉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子丁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栾晶晶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权 哲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 华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秦 斌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 伟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彦艳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 睿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秦滇生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郑 郁的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