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西方)国家法律(体系)的独立性
| 分类: 国外观察 |
(大镜子)
最近(据公开报道)美国FBI先后搜查了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和现任美国总统拜登的家、而韩国更厉害早些年韩国前几任总统都曾被收监过。这些西方国家最高领导人被调查被收监的事件充分显示出了西方国家法律(体系)的独立性!
那么,西方国家何以做到法律(体系)独立的呢?具体操作设计很多,本博只提一点基础性的成因,供参考研究。
一个体系的独立,是因为它有一个相对应的可以独立的对象(体系)以及这个独立对象(体系)的独立性;没有独立的对象、没有独立对象(体系)的独立性,哪来相对应体系自身的独立呢?这是一个哲学的逻辑。
那好,看一下西方国家法律(体系)的独立性来自哪里。
西方国家(包括日韩)法律(体系)的独立性是因为它有可以独立的对象(体系)以及这个独立对象(体系)的独立性。对象就是西方国家(包好日韩)的市场经济(体系)以及市场经济(体系)的独立性。没有西方国家(包括日韩)的市场经济(体系)以及西方国家(包括日韩)市场经济(体系)的独立性,就没有西方国家(包括日韩)法律(体系)的独立性。
这是西方国家(包括日韩)社会的一个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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