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讲师团讲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6-04 17:55:40)分类: 分会文件 |
各片区负责人、召集人;各实验学校:
(一)推荐对象:讲师团划分四个组,按幼教、小学、初中、高中划分。推荐对象为我会所有实验学校、单位的教师、校长和我会单独入会是会员个人;
1.对陶行知教育思想有一定的学习和研究,热心教育宣讲工作,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2.在相关领域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了解当前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领域的教育课程的教学任务,有较好的演讲口才、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教科研能力。
3.能团结协作,保证承担陶行知教育思想宣讲工作任务的时间,遵守讲师团的工作纪律。
二、讲师团讲师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一)承担全省、市、县(市区)开展的陶行知教育思想的普及培训和公益咨询服务活动任务; (二)承担学会的有关培训中的教学任务;
(三)开展学陶专题调研、理论与实践研究及学陶先进典型的宣传。
(一)采取个人自荐报名和学校(单位)推荐报名相结合。个人填写《讲师团讲师推荐表》(见附件),交由学校盖章后扫描,于2017年6月20日前发送到学会宣传部舒仁洪老师处。联系电话:13885094871,电子文稿接受邮箱:409602309@qq.com)。
(二)由学会组成考察组,采取审读推荐材料,最终决定。
四、讲师团成员推荐名额
(一)、各领域3名;幼儿园3名、小学3名、初中3名、高中3名。
五、其他
凡入选讲师团队伍的老师,其参与面授课教学活动和咨询服务工作,计入正常工作量,有相应报酬。对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讲师,由学会给予表扬和表彰。各学校(园)、各单位要对讲师团成员参与宣讲工作的相关活动,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提供支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