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汪伪警察 |
分类: 泛黄记忆 |








1937年12月,日军在占领南京后,展开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在屠戮过后,日军为了“平定”南京的社会局势,巩固其在沦陷区的统治,颁布了《1938年以后战争指导计划大纲草案》,在其中规定:“中国新兴政权以帝国军队勘定之地区为其领域,应以善政进行自治,在此首先实现睦邻共荣的理想。军队在该政权背后支援其恢复治安及培养实力。”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1938年元旦,占领南京的日军成立了“南京自治委员会”。1月10日,在该会下又成立了“南京警察厅”,下面设8个警察局,管辖南京城内各区的治安,人数也逐渐增加到1000多人。到了1940年汪精卫投敌叛国成立汪伪政权后,“南京警察厅”又改称为伪“首都警察厅”,下设5科,10个警察局。
伪“南京警察厅”的职责除了维持社会治安,指挥交通,户籍管理之外,还要配合日军搜捕和镇压抗日分子,以及特务的工作。1940年汪伪政权的”警察厅“成立之时,宣扬侵华的日本画报上刊登了一组照片对汪伪警察进行宣传。
前一篇:岁月台湾1960:大海的远方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