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美国公立学校种族隔离制度的林达·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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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美国,著名的布朗起诉教育法案案件相关人员。琳达·布朗与其父母等。

1953年,《布朗教育法案》中涉及到的儿童的照片,对美国公立学校种族隔离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图中左三为琳达·布朗。


1954年,堪萨斯州,琳达·布朗(左)和她的父母莱奥拉和奥利弗以及小妹妹特里·林恩在托皮卡的房子前面。


1953年3月1日,美国,非洲裔美国人的学生琳达·布朗坐在教室里。最高法院宣布门罗学校的种族隔离学生非法。


图为琳达·布朗在推动美国学校废除种族隔离的法庭上

林达·布朗
2018年3月25日,林达·布朗(Linda
Brown)在家中去世。美国社会各界闻讯,纷纷表示敬意和哀思。她的名字随着1954年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S.
Board of
Education)永载史册。美国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一致裁定,堪萨斯州托皮卡市小学实行的种族隔离制度违反了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原则,从而推翻了1896年普莱西诉弗格森案(Plessy
V.S. Ferguson)判决中确立的“隔离且平等”(separate but
equal)原则,成为日后废除南方种族隔离制度运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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