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的民族和自我:满清殁剪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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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辫子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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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发劫,英国周刊《图画报》1912年4月6日封面 盖勒摄

溥仪之发辫,载于《故宫周刊》1931年1月3日号

剪辫大会,法国《小报》1911年2月5日封面

强迫的自由,《伦敦新闻画报》1912年3月2日封面

益盦剪辫前留影及题词,1912年9月13日

李宏春剪辫前留影,1912年4月4日

梅兰芳剪发像,1912年6月15日

溥仪剪发像,1922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儒家经典《孝经》中的这一教诲,在两千年的漫长时间里被每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背诵和践行。因此当清朝在1644年推翻明朝后命令所有汉族男子将前颅剃光、头后编辫的时候,这一法令被汉人视为野蛮习俗对文明传统的强制改造。
随着清政府逐渐巩固了自己的政权,这一异族风俗最终获得了胜利,在之后的两百多年里成为清帝国全体男性的统一发式。但是它的合法性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又一次受到挑战。
此时,清朝这个宏伟帝国已然衰落为一个脆弱的泥足巨人。在外国列强眼中,清朝官员脑后的“猪尾辫”绝佳地象征了一个墨守成规的落后国家形象。具有反讽意义的是,致力于从这些外国势力手中挽救祖国的中国改革派知识分子也持有同样的观点。
对他们来说,中国的存活和复兴取决于它能否自我转变为与西方和日本相当的现代国度。而为了实现这一理想,中国人就必须抛弃令人羞耻的发辫。
本文所关注的则是与剪辫相关的图像,尤其是摄影术带来的新的视觉表现形式。所讨论的影像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属于新闻摄影,均将剪辫行动表现为进行中的社会事件;第二种是影楼中拍摄的剪辫前纪念照;第三种同样是影楼制作的肖像,但都是著名历史人物在拋却自己发辫后所摄制的“断发像”。
尽管这些图像属于不同摄影门类,也具有相当不同的意图,但它们诞生于同一历史时刻并着眼于相互关联的问题。通过为剪辫及相关事件造影,这些摄影图像能动地参与到持续的政治进程中。摄影渐渐融入中国本身的视觉文化,呈现新生的民族和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