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1935年的北平

标签:
北平 |
分类: 泛黄记忆 |












1928年(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设立北平特别市,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于又将北平改为北京市(但并未得到中央政府和人民承认,北平的名称在此阶段仍在延用),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恢复原名北平。
前一篇:1957年,《苏联银幕》的剧照
后一篇:唯美的青春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