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郑纪文林郎监察御史井菴林公墓志铭(莆田林诚)

分类: 墓志铭 |
九牧六房藴……文安--仁嗣--英--辉--诚--近龙,近豸,近麟
【明】郑纪 文林郎监察御史井菴林公墓志铭(莆田
林诚)
三年秩滿,勑贈父如其官,封母吴氏为太孺人。壬辰(),復疏養疾,遂奉母以歸。時母舅某歿于官舍,遺孤即今少叅也,年方若干歲。公撫教婚娶,視如同胞,未及冠,遂占鄉魁,登黃甲,累員外郎至今官,公力也。母尝有疾,夜禱北辰,日躬湯藥,體不著席者數十日。母卒,喪葬一依文公家禮,而哀瘠過之。喪畢,建祠堂於居室之東,以奉史譯公以下神主。又倡興金橋之祠,以藏藴公以下祧主。歲時會拜,謁講宗盟其中。又立鄉社,以事土榖之神,以古有先賢死祭土社之禮,迺以翰林侍講陳公用配焉。性喜種樹,又築圃於寳澗山之陽,荔、栗、橘、柚、梅、杏之屬可共籩實,杉、松、桐、柏、茶、檜之屬可以備器用者,皆布列有章。逺而玉湖,又逺而石盤稱是焉。暇則乗肩輿攜壺約友傾倒終日,又號曰云山学圃。
公之为人,温温克克;公之处世,卼卼臲臲。
公之立朝,謇謇谔谔;公之居家,澄澄澈澈。
公之政望,轟轟烈烈;公之进退,斬斬截截。
呜呼!君子取人,先观大节,我铭公墓,千载不减。
(【明】郑纪《东园文集》卷十二)
城南
封赠林刚仁 英父,赠员外郎
唐邵州刺史藴公之後。
安--仁嗣-|-英--辉--诚-|-渊泉
正统十二年(1447)乡试
林英
历永丰教谕、瑞州教授,迁国子助教
永乐二十一年(1423)乡试
林辉
英之子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邢宽榜
林辉
景泰四年()乡试
林诚
辉之子
天顺八年(1464年)彭教榜
林诚
广东道监察御史
成化七年(1471)乡试
林文仁
英之弟
弘治十四年(1501)乡试
林近龙 诚子
正德三年(1508年)吕柟榜
林近龙 广西按察司佥事
万历四十年(1612)乡试
林中星 近龙元孙
【明】黄仲昭
髙瑶妻林氏淑书列传(林淑书)
【明】黄仲昭
《未轩文集》巻十二
【明】郑纪 文林郎监察御史井菴林公墓志铭(莆田
林诚)
11位莆田人被廷杖
林诚(1425年—1486年),字贵实,号井庵,莆田县人,天顺八年(1464年)进士,授广东道监察御史。
周宣,字彦通,号秋斋,莆田县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授常德府推官,升任监察御史,巡按山西。
嘉靖朝,御史林有孚、郑洛书、张曰韬(皆为莆田县人)因“议大礼”,被廷杖。
嘉靖朝,御史林若周,莆田县人,因劾霍韬、张璁乱大礼,被廷杖。
嘉靖朝,御史方一桂,莆田县人,因忤旨,被廷杖、削职。
嘉靖朝,御史朱淛、马明衡(皆为莆田县人),因疏谏“免朝”于礼不合,被廷杖下狱。
嘉靖朝,御史林应箕,因疏诛道士陶仲文以谢天下,被廷杖、贬官。
此外,因忤旨、疏谏没有被廷杖,而下锦衣狱、贬官或革职者还有御史林熊、林正、陈琳、李廷梧等人。
后一篇:联桂林林圭字信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