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摅 宋故左朝议大夫致仕上柱国陇西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吕公墓志铭(吕大球)
【宋】林摅 宋故左朝议大夫致仕上柱国陇西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吕公墓志铭(吕大球)
公讳大球,字君玉,姓吕氏。其先占籍青社(今山东青州),后徙河南,因居缑氏(今偃师),遂为河南人。
2014年4月,在洛阳市偃师顾县镇李湾村出土一方北宋墓志铭。
志盖阙,志石呈方形,宽94厘米,高93厘米,厚15厘米。志文楷书,竖行共42行,满行41字,计1
449字。
首行题“宋故左朝议大夫致仕上柱国陇西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吕公墓志铭”。
由“翰林学士朝奉大夫知制诰兼实录修撰兼修国朝会要云骑尉长乐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林摅”撰文,“翰林学士朝请郎知制诰兼侍讲兼实录修撰骁骑尉南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邓洵仁书”,
“承议郎试大司成兼侍讲详定编修国信条例武骑尉保宁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薛昂篆盖”
宋故左朝议大夫致仕上柱国陇西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吕公墓志铭
翰林学士朝奉大夫知制诰兼实录修撰兼修国朝会要云骑尉长乐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
林摅 撰文
翰林学士朝请郎知制诰兼侍讲兼实录修撰骁骑尉南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
邓洵仁 书
承议郎试大司成兼侍讲详定编修国信条例武骑尉保宁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
薛昂 篆盖
曾祖守凝、祖若愚,皆隐不仕。考仲兰,以公仕于朝,累赠右正议大夫,妣张氏追封清河郡太君。
卜以崇宁四年(1105)十月癸酉祔公于河南府永安县张曲里先茔之次。其孤以宁定状来请铭,家君与公连姻契,故不肖得以知公之素,复义不可辞,为之铭曰:
公少尚志 不屑于利
以儒起家 决科再世
爰初试吏 既以能闻
作堰候塘 其利到今
四更墨绶 三拥朱轮
勇以却敌 慈能赈民
崇宁乙酉 祔于先茔
何以诏之 幽宫有铭
霍奕模刊
宋故左朝议大夫致仕上柱国陇西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吕公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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