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3-08-07 15:12:54)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月 25日
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