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荞麦每斤0.08元
——陈哲之十二
陈哲,男,河北省涞源县人。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生活、劳动、工作在河北省保定地区涞源县菜村岗人民公社西庄铺生产大队。
1969年,河北省涞源县西庄铺生产大队第五生产队预分登记表:玉米每斤0.088元 谷子每斤0.086元 黍子每斤0.091元 红白高粱每斤0.08元 白豆每斤0.127元 小豆每斤0.124元 莜麦每斤0.1元 荞麦每斤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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