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氏修谱简史(二)
桐城 汪兴吾
(二)汪氏宗谱的辉煌期——列入簿状谱状的官修谱。
1、晋代汪旭的《汪氏大宗血脉谱》。
东汉末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所修谱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家传”。二是“家谱”,也叫单姓谱,每姓一谱。这是在家传的基础上,以家族的世系为脉络,把包括名人和非名人的所有族众贯穿起来,注明他们的血缘关系。文和公所修谱属于此。第三种是最高级最典型的“簿状谱牒”,后来又叫《百家谱》、《东南谱》、《十八州谱》、《天下望族谱》、《某郡望族谱》等。家传、家谱都是私家撰述,不具法律效力;“簿状谱牒”是朝廷认可的官撰的谱牒,具有法律效力。
《汪氏宗谱》记载有《晋淮安侯汪旭上谱表》:
东晋成帝咸康二年丙申(336年)三月,诏天下索谱。淮安侯汪
旭,颍初陈郡阳夏县(今河南太康县)西乡靖仁里《汪氏大宗血脉谱》:
臣旭谨言:
臣等千载有幸,奉诏品量,分别姓氏。臣承黄帝之后,元嚣之苗
裔,周武王弟周公旦,鲁公伯禽之后。至成公黑肱次子汪侯,食邑颍
川。臣四世祖文和,汉建安二年为会稽令,因官渡江而家焉。子孙遍
布诸郡,靡不簪绂。不以臣无功,蒙恩擢用护军司马、丹阳太守、淮
安侯,食邑三千户。索臣由来,谨治旧谱婚室职状,诣阙拜表以闻。
臣诚惶诚恐,坐罪谨言。
敕付尚书佐著作郎、知谱袁彦叔。
袁彦叔曰:
臣读汪氏家谱,云承周公之苗裔,鲁周公之允,成公黑肱之次子,
汪侯之后也。谥令族氏观经传子义,实实不虚。汪錡、汪量,名包周
秦之朝;汪胜、汪晃,德照汉室显著。风烈品流,可谓刚宗胄族者矣。
汪旭撰的《汪氏大宗血脉谱》是汪氏第二次正式修谱,是在文和谱的基础上修成,谱名强调“血脉谱”,说明是侧重记载血缘关系的谱系,即家谱。
魏晋以后,选官、婚姻以至社会交往都要看门第,这样一来,家谱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大大增强,家谱的内容也比以往有所增加。
从汪旭上谱表可以看出当时官修“簿状谱牒”的一些痕迹:
①汪姓谱牒于东晋成帝时纳入“簿状谱牒”系统。
②编纂“簿状谱牒”是由皇帝下旨进行,由各家族提供原谱,再经朝庭知谱官审核认定。
③“簿状谱牒”所收谱都是山东大族,朝廷显官,汪氏凭其周公之裔,当然纳入高门之列。此时的山东大族与朝廷显官是一致的,因为当时官员就是从高门第的山东大族中录用的,所谓“上品无寒门”也。
④从袁彦叔的评语可以看出,朝庭设有知谱官,知谱官下设有专门审核谱牒的“族氏”,审核内容是将谱中所记与“经传子义”进行对照,查其虚实。
2、唐初汪华的《汪氏宗谱》。
隋唐之际,因改革选官制度,山东士族已经沦落,但他们仍矜夸门第。崔、卢、李、郑、王等旧时大族彼此互结婚姻,自矜高贵;如果嫁女於一般族姓,往往要多求聘财。此种习俗曾引起一些非议,唐太宗对此深为不满,决定改变这种状况。
(1)贞观元年太宗下令秘阁秘书汪行忠对现有“行世”谱状进行“品藻”(等级评定):
贞观元年元月 日敕秘阁秘书臣汪行忠:
仰各赍行世谱状投上。秘阁品藻,毋容非类买谱接枝,如有
犯者削籍。
此诏中规定,所收集谱状,由秘阁“品藻”,严令禁止“非类”(不同等级间)“买谱接枝”,违背者“削籍”处理。经过半年时间的搜集整理,汪行忠等根据“晋太康条例”整理出“行世”之谱,并上书:
贞观元年七月十八日,汪行忠,海内各族谱状,照西晋太康中条例。
臣汪行中顿首:
窃君得四海九州八十五都合一百九十八姓,惟有三十二姓与诸
姓不同婚媾,其谱系相承不虚者,乃可□□□□婚别,有一千六百
杂姓,史籍所□□□□定事意件录如前。计开
沛国朱 河间刘 陇西李 梁山姬 上党陈 安定胡 广平程
延陵吴 中山鲍 太原王 敦煌洪
右件十一姓为国之柱。
东鲁孔 汝南周 荥阳郑 宏农杨 高阳许 陇西牛 颍川汪 河内江
顿业葛 冯翊赵 河南方 扶风马 河东饶 庐江何 天水贺 武阳潘
京南叶 并州郭 清河张 武阳贾 京兆杜
右件二十一姓为国之梁。
此上书明显降低了山东士族的地位,基本符合唐太宗之意,故太宗下旨认定为“族望敕”:
皇帝贞观元年七月二十下(全宝)
圣旨:依奏,天下同定者。
此“族望敕”中,汪姓凭其历史地位,被列入“国之梁”第七位。
(2)上面勘定的“族望敕”,没有得到社会认可,山东士族在世人心目中的地位丝毫没有降低。一是时间仓促,只有半年时间,二是统计不全,比后期勘定的《氏族志》“合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九十一家”少95姓91家,使得这第一场刊定姓氏的运动以失败告终。站在关陇集团的立场上,一贯表现宽容的唐太宗也不能容忍山东士族的自大。贞观六年(632年),他对宰相房玄龄说:“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于是,唐太宗下定决心修《氏族志》。参与修订《氏族志》的官员主要有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四人。他们的门阀观念浓重而且传统,但传统的门阀观念正是唐太宗所希望改变的,所以《氏族志》的初稿令唐太宗很不满。在这个初稿中,出身四姓之一的黄门侍郎崔民干被定为第一等,而关陇集团的地位并未被突出。唐太宗对初稿和山东士族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在唐太宗的“崇重今朝冠冕”思想的指导下,高士廉等重修《氏族志》,贞观十二年(638年)修成,合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九十一家。这个最终定稿以皇室为第一等,外戚为第二等,初稿中的第一等崔民干被降至第三等,其余山东士族也“例降一等”。
汪华的上谱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汪氏宗谱》记载了汪华于“唐贞观戊戌”年(贞观十二年,公元638年)上谱表:
“臣上奉明诏,责臣家状姓谱,齐贵贱之由来,品源流之优劣,德
懋懋官,功懋懋赏。伏阅旧谱,公封创于姬旦,得姓始于汪侯,枝叶相
承,代膺簪绂,或腾芳周室,或著义秦朝,冠冕蝉联,悉称良最。暨汉
建安之岁,臣三十一代祖文和荣膺墨绶,治任会稽,遂居江左,牧守建
抚之荣,令书握兰之望,源流不惑,代次无疑。如臣得功,再锡信圭,
授左卫翌白渠府统军,以备宿卫。臣今谨缮写一通,具婚姻、职状,进
奉以闻。
“臣诚惶诚恐,稽首顿首,谨言。”
汪华谱已是一部较完整的汪氏宗谱,也是后期汪氏宗谱的唯一篮本。华公谱以前的谱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们只能根据其蛛丝马迹略窥一斑,但从现代宗谱的内容完全可以看到汪华谱的概貌:
①保留有汪旭、汪华的上谱表。
②汪华以前支派(分渡江前和渡江后)及序言。
③汪华以前世系图。
④汪华谱及以前称始祖为“汪侯”而非“颖川侯”,颍川是采邑。
⑤有《奉籍归唐表》,唐高祖、太宗封汪华诰书。
⑥汪华《垂裕录》。
⑦汪华前历代祖先遗像及题赞。汪华亲自给始祖汪侯、高祖汪叔举题词。
⑧汪华前历代墓图。
但由於崇尚旧族望的习惯势力根深蒂固,太宗朝的功臣新贵房玄龄、魏徵及李绩等人,仍然力求与山东氏族联姻,《氏族志》所能起的实际作用是有限的。所以贞观十六年(642年)唐太宗又不得不下《禁卖婚诏》进一步限制山东士族间的婚媾。
3、唐汪芬编的《汪氏宗谱》
高宗继位后,崇尚旧族望的习俗重新抬头,为强调新世族的地位,永徽六年,高宗下令重新考定族望敕。
乾封元年,武则天成为高宗皇后,关陇集团的勋贵们在“废后立武”政治斗争后凋零殆尽,而支持武氏的官员们因而成了政坛的主导。这个时候,贞观《氏族志》显然不再符合新贵们的要求。武氏的羽翼、出身江左二流士族的宰相许敬宗以《氏族志》不叙武氏本望为由,提出重修。武氏的另一个心腹、寒门出身的李义府在骤贵后曾与赵郡李氏合谱,但当他被出为普州刺史的同时,竟被赵郡李氏踢出来。李义府深以此事为羞辱,故而也附和许敬宗之议。显庆四年(659年)六月,在武则天操纵下,唐高宗下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李义府收天下《氏族志》尽焚之。《姓氏录》本是针对武氏和寒素新贵而定的,所以它比《氏族志》更加“崇重今朝冠冕”。《姓氏录》的指导原则是“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这样一来,连以军功至位五品以上的军卒们都成了士族。
李义府曾求山东婚姻而不得,于是紧接着《姓氏录》的修成,劝高宗对五姓七望十家四十四子实行禁婚,限制山东士族及陇西李氏。这时候高宗苦于头风,政事大多由武氏裁决,故李义府的提议当然被采纳。
随着武氏集团的垮台,人们对《姓氏录》也予以摒弃。中宗复位之时,当时左散骑常待柳冲认为《氏族志》、《姓氏录》颁行已久,士族变化很大,于是上表请求改修。中宗命柳冲与左仆射魏元忠及史官张锡、徐坚、吴耀等八人依据《氏族志》重新修撰。先天时,玄宗诏柳冲、徐坚、魏知古、陆象先、刘子元等继续修《姓系录》;开元初,玄宗诏柳冲、薛南金等复加刊纂姓系之录;开元五年(717年),撰成《姓族系录》200卷,重新考定的族望敕如下:
先奉敕旨:四海望姓家,永徽六年考定二十六姓与诸姓不同,各
得出处远近;其乾封元年君羡考定,至今伊令:
武阳李 荥阳郑 陇西牛
上党陈 并州郭 河西汪 安定皇甫
中山鲍 河间刘 雁门夏
右件十姓为国之柱。
武阳贾 白水张 扶风马
京南叶 陈留叶 冯翊赵
扶风水
冀兆苏 京兆杜 河南荀
梁山姬 南山河
岭南庞 安定胡
高阳许 南阳侯
右件十姓为国之梁。
敕旨天下诸州,不同者纳价,不依诏处分者,准敕合徒两年。诸
余可结为婚者一百五十,改之。主者施行。
唐开元五年四月八日下
从这道敕旨可以看出,玄宗采用的是高宗永徽六年考定的族望敕,该族望敕是依据贞观十二年的《氏族志》认定的“国之柱”、“国之梁”(即一、二等)二十六姓,尽管因武氏掌权于显庆四年唐高宗下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但高宗对《氏族志》的态度有过反复,所以于乾封元年又令君羡(非李君羡)再次推翻《氏族志》的认定,估计此景不长,高宗摄于武氏又废止君羡考定。玄宗即位的第七年(开元五年)重新发布此族望敕,最终核定经永徽六年和乾封元年考定的族望敕。
此敕中,汪姓排在一等“国之柱”的第六位。
开元五年的族望敕,与同年汪芬重修汪氏宗谱序可以相印证,序中云:“开元初,诏柳冲等复加刊纂姓系之录,于是乃定柱石之宗,而我汪氏著望河西,故自此声弛江左。敕旨以开元五年四月下,而吾谱亦成,因记其事,冀万古传芳,千年不朽。”
同魏晋南北朝比,唐代家谱的形式没有多大变化,都是用方框、线条、箭头表示世系图表,详细注明每个人的血缘关系、名讳、官职及配偶的姓氏名字等,字迹工整,绘图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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