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级“拨改贷”转为对公司出资发生纠纷能否起诉
(2022-09-21 1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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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公司法 |
中央级“拨改贷”转为对公司出资发生纠纷能否起诉
【最高院意见】
中央级“拨改贷”、“特种拨改贷”及“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转为国家对企业的出资,属于政策性债权转出资,当事人之间因上述问题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协调解决,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