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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下的房产被法院拍卖,税费谁承担

(2022-03-28 1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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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公司法

公司名下的房产被法院拍卖,税费谁承担

【案例】A公司欠B公司货款,A公司名下房产被法院拍卖,张三出价最高获得该房产。但张三办理过户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因房产欠缴增值税等税费6万余元,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张三问,欠缴税费应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

其一、【拍卖应缴纳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法院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纳税人均有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其二、【应缴税款主体】这里的纳税人,指的是对应税种应缴纳税款的人。具体而言:在不动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依法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契税、印花税由买受人缴纳,应由被执行人(出卖人)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增税、印花税等则由被执行人缴纳。

其三、【法院从被执行款项扣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人民法院应当协助税务机关依法优先从拍卖款中扣缴。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二、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四、鉴于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纳税人因强制执行活动而被拍卖、变卖财产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协助税务机关依法优先从该收入中征收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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