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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是否需要实缴

(2022-03-16 10:26:56)
标签:

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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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企业律师

分类: 公司法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是否需要实缴

【引言】客户向我们咨询,其与其他股东成立的人力资源公司想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问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是否需要将人力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认缴变为实缴?

【法律分析】其一、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其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且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提交的资料里包括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因此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金必须为实缴。

其三、再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附件的规定,劳务派遣企业属于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行业,因此,经营劳务派遣的公司的注册资金必须为实缴。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附件: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劳务派遣企业”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请转载中注明:本文转载自“公司法律事务天津律师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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