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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简史第十章道家第三阶段:庄子

(2018-11-06 21:07:26)
标签:

教育

德育

分类: 策论研修

《庄子》是一部道家著作的汇编,只有第三阶段高峰的思想,才真正是庄子自己的哲学,就连它们也不会全都是庄子自己写的。

庄子对于道、德的看法同老子的一样。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可以使我们得到一种相对幸福。庄子和老子都主张不治之治,但是所持的理由不同。老子强调他的总原理“反者道之动”。越是统治,越是得不到想得到的结果。庄子强调天与人的区别。越是以人灭天、越是痛苦和不幸。

庄学中之社会政治哲学,主张绝对的自由,盖惟人皆有绝对的自由,乃可皆顺其自然之性而得幸福也。主张绝对的自由者,必主张绝对的平等。

人自由地发挥自然能力的时候受到阻碍,例如死亡,疾病,年老。人感到哀伤的范围,就是他们受苦的范围。但是,利用理解的作用,可以削弱感情。

人与宇宙的同一才是真正的绝对幸福。要达到这种同一,人需要更高层次的知识和理解。

已经得到绝对幸福的人是至人,神人,圣人。他超越了事物的普通区别,也超越了自己与世界的区别,“我”与“非我”的区别,所以他无己,他与道合一。

与“大一”合一的方法是“弃知”,这也是道家求得“内圣”之道的方法。但是“无知”与“不知”不同。前者是原始的无知状态,后者是先经过有知的阶段之后才达到的。前者是自然的产物,后者是精神的创造。

庄学以为人与物皆应有绝对的自由,故亦以为凡天下之物,皆无不好,凡天下之意见,皆无不对。此庄学与佛学根本不同之处。盖佛学以为凡天下之物皆不好,凡天下之意见皆不对也。惟其皆是,故听其自尔,而无须辩矣。

是、非的概念都是每人各自建立在自己的有限的观点上。所有这些观点都是相对的。人们若这样各按自己的片面观点辩论,既无法得出最后的结论,也无法决定哪一面真是真非。

“照之于天”,就是从超越有限的观点,从道的观点看事物。每物就刚好是每物的那个样子。这种更高的知识是“不知之知”,是不可言说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

庄子只是用取消问题的办法,来解决先秦道家固有的如何全生避害的问题。这真正是用哲学的方法解决问题。

上文谓如孟子哲学中有神秘主义,其所用以达到神秘主义的境界之方法,为以“强恕”“求仁”。庄学所用之方法,乃在知识方面取消一切分别。此二方法,在中国哲学史中,分流并峙,颇呈奇观。不过庄学之方法,自魏晋而后,即无人再讲。而盂子之方法,则有宋明诸哲学家,为之发挥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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