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所引发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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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买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产品质量的违约责任一般有三种责任形态:
采取补救措施:即要求供应商根据产品的性质和损失大小在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方式之间选择相应的责任方式。
赔偿损失: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损失的计算方式,但损失额度应以可预见为原则在合理的范围内设定。
支付违约金: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时卖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在设置违约金时,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应当明确,且数额不宜过高或过低,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增加或减少违约金。
如买方因产品质量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买方对于产品质量不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具有举证义务,因此,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买方需妥善保留能够证明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录像、双方书面往来函件等,并及时催告卖方承担相应质量担保义务及责任。同时在此类诉讼中我们(天纵鉴定)也建议可向法院提起产品质量鉴定的申请,以便法官能更好的确定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