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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拥有多个管辖级别,从联邦政府到州政府和地方市政府,所有这些政府机构都拥有税收、立法和监管商业活动的权力。因此在美国运营的公司需要遵守这三种互不管辖的司法管辖区实施的税法,即联邦、州和地方(例如县、市和自治市)。
联邦企业所得税
登记注册
新公司需要向联邦税务权力机构 (美国国税局或IRS)注册登记以申请联邦雇主识别号(被称为FEIN或EIN)。这个9位数的号码用于帮助识别公司和协助联邦和州/地方税务报备。
纳税申报
美国税制基于自行估税的原则。企业纳税人通常需要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的15号之前提交一份年度纳税申报单。纳税人可以额外申请六个月延期提交其纳税申报单。未能及时提交纳税申报单将会导致罚款和加收利息。在原始纳税申报单提交后,美国国税局通常有三年时间对少缴的所得税进行估定。
纳税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通常需要在年内分四次等额估计的金额预先交纳,并在纳税申报单最初到期之日前足额交纳。按季预缴所得税通常于第四个月、第六个月和第九个月的15号到期,并且在纳税年度第12个月的15号必须全额缴纳税款。通常不允许延期缴纳。如上所述,到期时未能缴纳税款将导致税务罚款和逾期罚款以及征收利息。
税率
联邦所得税根据以下税率征收:
更高的39%税率的目的是抵消15%和25%税率带来的利益。更高的38%税率的目的是抵消34%税率带来的利益。因此,目前有效的最高联邦企业税率为35%。
分公司税
除了需要缴纳分公司利润的美国所得税以外,外国公司也可能需要为其美国分公司的利润缴纳分公司利润税。征收的税额(最高税率为30%)根据相当于向外国公司支付的股息数额计算,即这一年分公司权益减少的数额,但是不超过分公司的累积净利润。分公司利润税时直接向外国公司征收的第二层税,需要与外国公司正常的美国所得税义务一同缴纳。
通常,分公司利润税旨在在税务方面平等对待外资持有美国分公司和外资持有的美国子公司,即30%的分公司利润税构成了如果分公司以子公司形式在美国运营并向外国股东派发股息原本应该征收的30%股息预扣税。根据双重税收协定,30%的分公司利润税也可以降至一个较低的税率。此外,对于外国公司的某些利息支出也会征收30%分公司一级的利息税,该税率也可以根据双重税收协定降低。
可替代最低税
通常也向企业征收可替代最低税 (AMT)。该税是超过40,000美元免税款额的可替代最低应税所得(AMTI)的20%(将逐步废止)。AMTI采用具体的调整和“税收优惠”项目调整公司的正常应税所得进行计算。
应税所得的确定
在确定应税所得时,以下是一个常见的账务/税务调整清单,这些项目通常存在不同的美国所得税和财务会计处理方式:
研发、国内生产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用餐和娱乐、国外税赋以及罚款和罚金。在缴纳联邦所得税时,州和自治市税收也是可扣减费用。
存货估价
存货通常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的较低者入账,在计算美国所得税时,可以选择先进先出 法(FIFO)或后进先出法 (LIFO),但是只能使用成本基础并且通常要求账务和税务处理一致。
折旧
税收折旧减免有形资产资本支出可以获得的税务优惠。通常,资本成本必须使用调整后加速成本回收制(MACRS)收回。根据有形资产的类型,通常成本回收期为3、5、7、10、15、20、27.5和39年,大多数的有形个人资产属于3、5或7年类别。税收折旧无需与账面折旧处理一致。并且,通常某些资产在出售或处置时需要将收益部分的税收折旧收回,该部分收益需要像普通利润一样缴税。
经营净亏损
当某一纳税年度公司的税收扣减额超过总收入后将会产生经营净亏损(NOL)。根据目前的税法,经营净亏损可以向以前年度转结抵扣以前的税收并且可能获得退税,或者也可以向以后年度转结抵扣未来的纳税义务。通常,亏损可以向以前年度转结两年,如果没有完全使用,可以向以后年度转结20年。在重组或企业所有权变更后,复杂的规则可能会限制经营净亏损的使用。
资本收益
出售或交换持有超过12个月的资本资产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将被视为长期资本收益或亏损。超过短期净资本亏损的长期净资本收益将被视为净资本收益。资本亏损只能抵扣资本收益。一个纳税年度中超出资本收益部分的资本亏损可以向以前年度转结三年和向以后年度转结五年用于抵扣资本收益。根据目前的规定,长期资本收益的税率与适用于普通收入的税率相同。因此最高税率为35%。
但是在征收可替代最低税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差异。
国外税收抵免
通常,美国纳税人可以选择将向国外支付的或应计的某些国外税赋作为税收抵免(需要遵守限制)或作为税收扣减额。国外税收抵免(FTC)可以按同等金额降低美国所得税义务,而税收扣减可以根据纳税人的边际税率降低美国所得税义务。通常,国外税收抵免可以向以前年度转结一年,如果没有完全使用,可以向以后年度转结十年。
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法规负责管理关联公司如何设定在国内外转让货物、无形资产、服务和贷款的内部价格。这些法规旨在防止关联公司避税并通过公平原则将受控方和不受控的纳税人平等对待。如果受控交易的结果与不受控的纳税人在类似环境下进行类似交易产生的结果一致,通常可以认为符合公平标准。如果公司违法公平标准,美国国税局(IRS)可能会上调美国的应税所得和应缴税款。
在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后,公司可能面临重复课税,在两个国家为相同的收入两次缴税。公司可以通过双重税收协定要求主管部门免除重复课税。为了帮助避免潜在的转让定价处罚,公司可以向美国国税局单方面获取,或向美国国税局和其他税务权力机构双方面获取覆盖公司间定价的预约定价协议。当出现税务审计调整时,美国国税局可能会处以罚款和征收利息。纳税人也需要遵守同期资料要求。
负债权益比例规则
资本弱化规则可能会被采用以禁止与过高负债相关的利息支出,并将这些支出重新定义为股息。如果资本弱化公司(合伙企业中的企业合伙人采用类似规则)超过50%的调整后应税所得因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而免于纳税(或支付给第三方但是由关联方提供担保),并且该关联方的收入无需缴纳美国税收,那么利息支付的扣减将被限制和暂停。
美国纳税人的国外收入(Subpart F收入)
通常,美国企业以全球收入为纳税基础,包括国外分公司收入和汇回的股息。通过国外税收抵免可以避免重复课税。如果国外子公司的50%股权由美国股东持有(通常被称为“受控外国公司”或CFC),某些类型的未分配收益将在当前向美国股东征税(Subpart F收入)。通常,Subpart F收入包括可以轻易转移到低税率司法管辖区的收入。
向国外附属公司付款
美国公司通常可以要求扣减支付给国外附属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管理服务费和利息支出,前提是这些数额实际已经支付并且不超过应该支付给无关联企业的数额 (即公平交易)。此外,这些付款可能要求缴纳美国预扣税。
外国纳税人的美国收入
通常,如果外国公司从事美国贸易或商业活动,来自于美国境内所有与从事该等贸易或商业活动相关的所有收入被归类为实际联系的收入(ECI)。
在某些情况下,国外来源所得也将被视为ECI。ECI的税率通常与企业利润税率相同。除美国企业一级的所得税以外,还需缴纳30%的分公司利润税,如果存在相关的税收协定,可以减免该税。通常允许对ECI使用税收扣减。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签署的税收协定可能会规定协定方之间的征税权力分配的特别规则。税收协定可能规定原本应该被视为是ECI的外国公司获得的收入只能在美国征税,前提是该等利润归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的常设机构。常设机构通常被定义为固定营运地点。
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 (FDAP)收入
FDAP收入包括除出售房地产或个人财产收益以外的所有收入以及不包括在总收入内的收入,无论收入的所有者是美国或外国实体。FDAP收入的一些例子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佣金。FDAP收入或与美国贸易或商业活动没有实际联系的美国来源所得的总额按照30%的税率征税(可以根据适用的双重税收协定采用较低的税率)。不允许扣减FDAP收入。
外国人投资房地产税收法案(FIRPTA)
FIRPTA规定外国人出售美国房地产权益(包括某些美国国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必须将该纳税人视为在美国从事贸易或商业活动,并且该等收益或亏损与该等商业活动有实际联系。在这些情况下,由向外国方购买美国房地产权益的承购人预扣获利部分10%的预扣税。
合伙企业收入
由于合伙企业的收入(或亏损)都会转移给其合伙人,因此合伙企业本身无需缴税。因此,每个合伙人通常需要承担其合伙企业应分配份额的应税所得。
州企业所得税
每个美国州,在某些限制下,拥有宪法赋予的实施其自己的税制的权力,包括企业净收入税。
因此,纳税人可能需要在拥有应税业务的州分开登记注册和提交州纳税申报单,这也被称为Nexus(征税关系)。主要类型的州税包括净收入税、特许经营税(根据净值或资本)、总收入税、销售税和使用税、雇佣税和财产税。目前,46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实行净收入税。
征税关系
总体而言,公司必须在一个州内产生“征税关系”才能成为该州加诸的净收入税的课税主体。征税关系可以被定义为与一个州的司法管辖区有足够的联系或在该司法管辖区内有足够的存在,因此该州在其法律权限内有权向该公司征税。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在一个州内维持与从事商业活动相关的实际存在。一些州也实行“经济”或“明线”类型的征税关系标准,根据这种标准,一旦纳税人在该州跨越不动产、工资或收入的某些门槛,该纳税人有义务进行报备。征税关系概念基于美国宪法管理州际贸易相关的原则。
可能触发征税关系的实际存在的例子包括: 租用办公室或仓库、有一名员工在该州工作、一个独立承包商代表纳税人在该州工作、从事例如销售、维修、保养和培训等活动、 在该州招揽出售、在该州拥有资产或存货等。在某一州内是否构成征税关系由该州实施的税收征管规则和在该州进行的活动的性质和范围决定。 因此,确定是否存在征税关系需要对每个潜在纳税人的事实和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
招揽豁免
如果纳税人在州内进行的活动仅限于“纯粹招揽”出售有形个人财产,该纳税人可能免于征收净收入税。“纯粹招揽”一词拥有具体含义,因此公司在评估其活动是否受这一规则保护时需要保持谨慎。招揽豁免不适用于其它类型的州和地方税种。
分配
总体而言,如果一家公司在多个州存在征税关系,那么其总应税所得应该根据分配系数在各州之间分配。
大多数州根据财产系数(在州内拥有和租赁的房地产和有形财产除以在全国各地拥有的该等财产的总额)、收入系数(在州内的收入除以全国各地收入总额)和工资系数(在该州内的工资除以全国各地工资的总额)使用一些三项因素分配公式的差异进行计算。
应税所得计算
由于每个州拥有自己的税制,因此在确定应税所得时,不一定遵照联邦税的规定。通常,州应税所得的计算基于联邦应税所得,但是经常需要根据州和联邦计税规定的具体差异进行调整。
税率
每个州的所得税率各异。最低约为0%、平均为7%、最高为12%。
纳税申报和缴税
州所得税纳税申报单通常每年提交一次,并且通常与提交联邦州所得税纳税申报单的时间相同。通常要求缴纳按季预缴所得税以及年底的最后税款。
特许经营税
很多州(约25个)也在净收入税的基础上还征收特许经营税,或以特许经营税取代净收入税。通常特许经营税在公司分配的股本基础上征收,例如发行在外股本和留存收益、资产或分配净值,例如资产减负债。 特许经营税纳税申报单通常每年提交一次并且可能需要按季预缴。如果征收特许经营税,通常该税种和净利润税在同一张表格上申报。
毛收入和毛利润税
少数美国州在净收入税和/或销售税的基础上还征收毛收入税 (或调整后毛收入)或毛利润税,或以毛收入税或毛利润税取代净收入税和/或销售税。毛收入税通常基于纳税人在州内获得的毛收入总额。通常,可供降低税基的扣减项目非常有限。平均毛收入税税率约为1%。极少数的州征收毛利润税。总体上,毛利润税基包括纳税人的总收入减去某些列举的成本和费用,例如存货。得出的税基通常根据与上述净利润税类似的方式在各州之间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