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
孝,在中国的古代伦理规范中,是第一位的,“父慈子孝”,是人伦之大道。根据
《新华字典》,现在,我们对“孝”的定义是:“尊敬、奉养父母。”这里,没有了“爱”。“尊敬,奉养”,是尽义务,感觉是冷冰冰的。实际上,父母对儿女的慈爱,几乎是没有边界的。儿女对父母的爱,那就要看儿女的心,是不是肉长的了。
对父母的“孝”,首先就是“爱”。父母为了子女的安全,必要时,愿意把自己的命搭上,这是因为深深的爱,没有什么计较。子女能做到这一点的,真正深爱父母的,虽不在少数,但比起父母对子女的爱来,人数就比较少了。这很让人伤感,但这是现实。这个现实不是温馨的,但也是无可奈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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