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个很久没见的朋友约我出去聊聊天,想着自己也没啥事,就答应了,期间,我们谈论起好久不见的小洁。
小洁性格任性,爱发小脾气,一天要问男朋友爱不爱他十几次,我们听着整天说她作死,但其实我们谁都知道她很爱她男朋友,为了他,小洁什么都愿意为他做。
后来男朋友跟她分手了,我们没有问原因。
小洁也仿佛跟个没事人一样,只字未提失恋的事,照常上班、吃饭、睡觉。
两个月后,小洁开始研究时装、化妆品、学吉他、做运动,涉猎的领域都是她以前不会去涉猎的。我们私下说,原来失恋真的会让一个人性情大变。
这一年,小洁喜欢上了跑步,每天晚上都要戴上耳机出去跑一个钟;她学会了弹吉他,穿衣服也越来越有自己的风格。
有一次小洁约我们去KTV唱歌,她对着麦克风说:“今天,我和他分手一年了。”
“我等了他一年,我知道他喜欢跑步,所以我也开始跑步,希望在跑步的路上跟他擦肩而过;我知道他喜欢研究潮流品牌、研究穿衣搭配,看着越来越帅气的他,我也开始打扮自己,希望下一次站在他身边的是最美的自己。”
后来我问小洁,你为他做了这么多他还是没有回头啊,会后悔吗?
小洁一笑说:“当然不会啊,你看我现在过得不好吗?好多事是我为他做的,但也是为我自己做的啊。”
看着眼前这个温柔的小女人,我明白了一件事,等待的日子里,我努力向你靠近,即使等不到你,我也可以以最美的姿态重新出发。
大学的时候有一个舍友菲菲,快毕业的时候喜欢了一个男生,男生是学校公认的男神级人物。
菲菲注意到他,是在一次的晚会上,男生穿着一身西装,很绅士,那晚的镁灯光打在男生的脸上,他简直就像神一样的存在。
后来再见到男生,是在学校的篮球场,菲菲总是一脸花痴的跟我说,你看,球场上的他总是闪闪发光的。所以在学校的最后半年,她的生活全都是围绕着男生过的。
菲菲不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在男生打篮球的时候送饮料,而是每次躲在人群后面,默默的看着他。
也不知道,菲菲从哪里打听到男生每晚十点的时候,会去学校的小卖部买牛奶,菲菲一到点也就跑去小卖部买牛奶了,为的就是假装跟他偶遇,递上那瓶为他准备的牛奶。
毕业后,他们很巧地都在成都工作。一到周末,菲菲就跑到他经常活动的区域,然后问他要不要一起吃个饭看个电影。
这段暗恋的故事到现在已经持续两年了。我常问菲菲,做这么多事值得吗?
“值得啊,我很久没有这样喜欢一个人了,很久没有这么用心地想要对一个人好,很久没有那种不在乎结果是好是坏,只要能为喜欢的人做点事、让他记得我这个人就很好的感觉了。”
我喜欢你,更喜欢那个喜欢你的自己,那个勇敢又单纯的自己。
前段在一个活动中认识了一个做游戏开发的IT,他跟我印象中的IT男不太一样,他能言善道,跟新认识的朋友都能侃侃而谈。
后来我跟他开玩笑说:“你是不是你们IT界最多话说的人啊?”
他跟我说其实他以前不太喜欢跟人交流,除了游戏开发上的问题,不知道要还能跟人聊什么,也不太跟女生聊天。
他发生了质的变化是因为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
为了能和喜欢的女生搭话,他竟然主动去跟仅有的几个女性同事取经,问她门女生喜欢什么东西,对什么样的食物感兴趣,然后自己去研究,他还试过对着镜子来练习搭讪。
看着眼前这个西装革履、斯斯文文的大男人,我想象不到他对着镜子说话的样子。
他跟我说虽然最后还是没有成功把那个她追到手,但是他已经变得比以前更开朗、更懂得跟人交流了。
而我们每个人经历的每一段感情、遇到的每一个人都会让我们成长,让我们看到不一样的自己。
爱情的奇妙就在于我们不能从一开始就猜到结局,没有规律可循,没有百发百中的结果,但是我们都会因为爱情而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就像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的曾写过这样一段话,少年时的我们追求激情,追求完美,成熟以后却迷恋平庸,在我们寻找,伤害,背离之后,还能一如既往地相信爱情,还能带着最美好的自己出发,这是一种勇气。
我爱你,没错,但我更爱那个喜欢着你的自己。因为那样的我是我为自己活,而不是为了你丢失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