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守护,夏末夏初》
(2016-11-26 13:04:11)《那年守护,夏末夏初》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的耳边一直回放着那首《亲爱的,还幸福吗》,直到这时。我才慢慢懂得,曾经放弃了所有人的青睐,只为等你一个不到的未来。
从那一天起,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偷偷的淡淡的想你,想你的温暖,带着笑意的眼睛,也想到你残忍的决定,我不敢说我还在等你,怕说出口会被看轻,我不怕别人流言蜚语,我只怕花光勇气,亲爱的还幸福吗,我想听又害怕去听到答案,悲伤的,是那回不去的时光,刻骨铭心的淡忘,亲爱的别来无恙,你的肩膀那么近却又那么远,到最后想说的话从未讲,想和你在一起,我爱你。。。。
每一个女孩都曾是无泪的天使,当她遇到心爱的男孩便有了泪,泪落天堂,飘落人间,所以每一个男孩都不应该辜负女孩,因为她曾为你放弃了整个天堂。
也许就在放弃天堂的时候,我才真正地读懂生活,读懂青春,读懂他。
也就在这时,我才明白,无论是谁都会在不经意间失去一些东西,而这些东西,我们永远无法挽回,就算挽回,也是支离破碎。如果能再一次与你相遇的话,我只想说一句,谢谢你……
记得第一次认识安承轩,是夏至,那个繁花盛开的季节,夏天的繁花,有一种繁盛的漂亮,那天我和静宜站在“初夏微凉”这间咖啡店的门口,看对面南城一中的人在打架,抱着看乐子的态度,欣赏着这一场打架,我们只想知道最后的胜利者是谁。没过多久,这一场所谓打架的打架就结束了,然而胜利者却是——安承轩,那个打了人,还一脸无辜的安承轩。
他带着它的一帮小喽啰,进了这间咖啡店,进来就开始嚷嚷,使原本安静的环境一下子变的嘈杂,静宜是个急性子,她实在受不了就对安承轩大喊:痞子,你能安静一下吗,安承轩听到这句话后脸色大变,带着他的小喽啰冲到了我们的桌前,做到了我们的座位上,呦,原来是童静宜美人啊,我还以为是谁那,怎么,今天还带了一个帮手,不给我们介绍一下,他手里叼着烟,眼睛看着天花板很痞的说。是我们又怎样,你打扰到我们了,提点意见还不行吗,涵汐也不忘回他一句。你提意见行啊,可别叫我痞子。痞子就是痞子,就算在换身装束也改变不了你的本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静宜边说边拉我走出“初夏微凉”。从这件事之后,静宜和安承轩就变成了冤家,人常说,不是冤家不聚头,他们或许就是这样吧。
那时的安承轩特别想知道我的名字,但静宜跟他有仇,怎么问,他都问不出来,没办法就跑去我们学校问,我看他挺倔强的一个人,我就告诉他我的名字,他说;“夏初辰,你怎么连名字都和童静宜一样的,都带有一种默默守护的温暖,难怪你们是朋友,是啊,我们都有一个人需要守护。
知道了我的名字以后,安承轩就时不时的来西城一中找我们,带我们出去玩,而我们三个在一起最后的结果是 ,静宜和安承轩变成了情侣,而我则变成了名副其实的灯泡,安承轩看我一个人形影单只,就对我说:小初辰,你也该有一个男朋友了。每次听到他说这句话,我总是面不改色的回他一句,要你管,哈哈。
时光徜徉,我们的友谊更加牢固,我们约定有什么秘密都不能瞒住对方,所以他俩知道了我的小心事,那就是我喜欢欧凌洛,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就是因为小女孩特有的心事,安承轩老骂我,夏初辰,你就是因为这一点,你一点也不可爱,你怎么那么认死理,一个男生值得你这样吗,他每次说这些时,我都只有三个字:知道了。
这简单的三个字每次都把安承轩气得半死。
西城一中上的操场上,我靠的铁栅栏上看着欧凌洛,十六岁的他比我整整高了一个头,帅气的侧脸,却总是那么流里流气的表情。
看着我,静宜说:初辰,咋一中帅哥这么多,你为什么只喜欢欧凌洛。
一记爆栗打在静宜的头上,我道:你懂什么,若水三千,老娘只取一瓢饮。看了我一眼,静宜有种上了战场的表情,咬咬牙又点了点头。
回到教室的时候。午后的阳光从窗外油桐树的缝隙间落了下来,坐在窗户边,心中有种斑驳苍凉的感觉,而我,一直记得那天,是属于我们的最后一天,因为那天之后,我们初中毕业了。
那年夏天,宁城的一切都处于一种慌不择路的状态,暴雨在一夜之间袭击了这所城市,让这座城市失去了三天的光明,致使我们的新生军训也非常有趣。
而叶安城的出现也就在那年夏天,一头亚麻色的头发,一身牛仔装,高中时的女生就喜欢这样的男生,他来的那天早上天还是阴沉的,老师把他带进教室的时候,他的表情始终如一,让人不敢亲近。大家好,我叫叶安城,从南城一中转学过来,以后有什么不懂得地方,还请大家多多关照,这句话不管怎么听都听不出来亲切和恳求,就连静宜也拍拍我的肩膀,初辰,你说新来的是不是有病。我一笑,什么病,人家那是高傲好不好。
老师安排叶安城坐在我的后座,刚开始的时候我和静宜都对他没有什么好感,可是后来我发现他不止坐在我后座,他家还和我家住的很近,他和爷爷住在一起,我听妈妈说。他的父母在一起事故中去世了,留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知道这些以后,我每天都故意在门口等他,想了解他更多,刚开始的时候,他不同意和我一起上学,但在我的软硬兼施下,他同意了,不过还是可以与我保持距离,生怕我会吃了他。
在后来,静宜问我你是怎么把叶安城那个冰块收在腰包里的,是啊,我怎么把他收在腰包里的,我也不知道,我只清楚,现在的我们是无话不说的朋友,看他和爷爷住在一起很辛苦,就把他介绍去初夏微凉打工了。他很勤快,不管什么时候都任劳任怨,在后来的后来,每每想到这些,都为我夏初辰能交到这样的朋友而感到骄傲。
每一次和安承轩说我们之间的故事的时候,我说,不管我做什么,为他付出多少,他都从没看过我,那样的口气带着酒醉的伤心。
而喝着酒的安承轩跟我说,青春就是这样,每个人都像戏子,整天玩着你爱我,我不爱你,我爱你你却不爱我的游戏,到头来都是一场空,不管是抓得到的还是抓不到的都没了,那说的叫一个语重心长,我却听不出真正的含义,只是哈哈大笑,笑道最后却泣不成声。
老师叫我去办公室的时候,叶安城的名字在我之后年被提及,去办公室的路上,他走在我后面,并没有说话,快到办公室的时候,他才说,夏初辰,你是班长吧。我一愣会回头的时候,他笑的很好看,见我点了点头,他又说,转学第一天老师就跟我提过你,你的《独爱》很好看,看着很伤心,但又很美好,我一愣又回头,你怎么知道《独爱》是我写的,他却点了点头道,《独爱》的作者笔名晞沐,看完后上网了解了一下,你在网络上还小有名气,她的真名夏初辰,就读于西城一中。我一笑,再也没说什么,敲开了办公室的门。
老师交代了一些事后,我和叶安城便回到了教师,看着窗外掉落的雨滴,我又陷入了沉思。
《独爱》是我的第一本小说,里面的暗恋招摇却不强烈,霸道而又带着温暖,看到它的人无一例外只有两种想法,一是觉得伤心,觉得现实比梦更残酷,二是觉得幸福,因为我们还能暗恋,享受独爱的幸福。
下课了,经过五班的时候,我看到欧凌洛还在看林语堂的小说,而那本小说正是我从小店淘到的,我家里还有很多本,因为他喜欢看,所以我每次看到好的都会淘回来,然后给他看,我曾说,欧凌洛如果没有我,你这无聊的一天该怎么度过。他道。若以说,你才是我最重要的人嘛。
而那时的我。看着窗外的雨点,却笑的跟个傻瓜一样。
欧凌洛的家住在和风路,那里住的一些小资产阶级,正因为这样,我才会和安承轩更熟,因为他们家也住在这里。
你说,像安承轩这种小资产阶级怎么会和我们这种小老百姓打交道,后来,我问安承轩原因,为什么当时一见了我就问我的名字,而安承轩却笑嘻嘻的说从你这好对静宜下手,让她做我女朋友啊,原来感情把我当红娘了。每次去和风路安承轩总会带我和涵汐去那间冷饮店,那间坐在里面可以看见欧凌洛家窗户的冷饮店,我们一坐就是一下午,而坐在那里我总是最安静的一个人,因为我的眼睛一直不离那扇窗户,静宜每次都很气愤,夏初辰,你可不可以不要再追逐他的身影了,勇敢一点好不好,我在想我还不够勇敢吗,我已经做得如此明显,可他还是拒我千里之外,让我怎么办?
而安承轩为了让我不在想这些,就说,妹,你知道我为什么十几岁混的比二十几岁的人都开吗。我摇了摇头,安承轩道,因为我比那些人聪明,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其实那次在初夏微凉并不是我第一次见你,第一次见你实在警局门口。夏局长刚从车上走下来,我就颠颠儿跑过去了,你知道我们街上混的,总要有点照应,所以每次见了你爸总要寒暄几句,那时你坐在车里,我只看见你的侧脸,很好看,所以我就记住了你。
出了冷饮店,坐上出租车的时候,司机师傅很健谈,说了经贸大厦枫宸小区,一会儿就到了,到家已是二十分钟之后,空旷的家里没有一个人,安静的要命,坐在18楼的窗台向下看的时候,总怕自己变成飞鸟,而忍不住飞,飞翔之后才发现翅膀只不过是梦想。从喜欢上欧凌洛开始,我就变成了这种暗沉的性格,总是没完没了的害怕。就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很快迎来了高中的第一个寒假。
在这个寒假,我跟着爸爸回了老家清溪,走之前,我给欧凌洛发了短信,要是他想看书就去找安承轩,回来家的路上,爸爸开着车,妈妈坐在副驾驶,我则在后面听着歌看着窗外。和爸爸在老家带的日子,每天早上都和爸爸去晨练钓鱼,母亲对我说,初辰,人老了总会变的,他怕失去,所以才懂得珍惜。母亲告诉我这些话的第二天,我依旧和爸爸去晨练,偶尔回头看他的时候,才发现它的鬓角有了白发,我们在老家带了半个月,在一个下雪的早晨准备离开,大伯一家来送,大伯的儿子比我大八岁,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和我说他的时候,母亲说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离开这里,但他却很幸福,我说这些都是命。
再见到欧凌洛的时候,是在初夏微凉,他和叶安城在一起,这时我才知道,他们是铁哥们,叶安城在这里打工,他则在这里点着最贵的咖啡肆意挥霍,我坐在他的面前笑着却一句话都不说。
他没有去找安承轩,和我说这些的时候,安承轩说,妹,其实有时候我都替你操心,爱情这东西说好听了是互惠互利,说不好听就是一个玩命付出,一个玩命接受,你任劳任怨,人家甘之如饴。偶尔听安承轩说成语,我一笑道,你懂什么?
是,我都不懂,但有句话说得好,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后来我才知道,在我们的故事里最执着最固执的是我,而最不明白的就是欧凌洛。
高一下学期的时候,我们要分文理可科,因为欧凌洛,我选择了理科,叶安城也选择了理科,但却没能和我分到一个班。静宜和我还在一个班,俗话说得好,这就是缘分啊。我和欧凌洛每天在同一个楼层上学,但见面的机会却很少,偶尔见了面。也只是打打招呼,而在我知道欧凌洛和叶芊灵好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求的他永远给不了,哪怕是欠了我的也不能用感情来还,又干什么去闹哪。
那天我没有等叶安城,而是打车早早的离开了学校,只是欧凌洛永远不知道,纵使我什么都不要,也比过一个他。
爱情就是这么贱。
四、
傍晚的风顺着窗户吹了进来,撩起了窗边亚麻布的细花窗帘,床头的那串风铃打了个转,叮铃叮当的一阵脆响,我仰面躺在床上,把视线从天花板转移到转动的风铃上,水晶小鸟张着翅膀像要飞向别的地方,这是初二那年欧凌洛送我的生日礼物,说是他送的,其实更向是我要来的,因为他从不会主动送我礼物。
我并不爱逛街,一次路过一家恋爱时光的精品店,我又恰好一眼看中了在门框的水晶小鸟,便让欧凌洛买下来当生日礼物,他在我的逼迫下,心不甘情不愿的掏出钱包,最终,我兴高采烈的抱着风铃回家,挂在床头,只是现在,他却扑棱着翅膀飞到别人的怀抱了。
欧凌洛那只猪。
风铃上小鸟的脑袋变成了欧凌洛的那张脸,依旧低眉顺眼的样子,我觉得心头的烦躁又多了几分,坐起来把被子卷到一边,一把扯下了那串风铃,随手往窗外一扔,铃铛打在窗台上,弹回来落在地上,连同那些落在地上的珠子蹦蹦跶跶跳个不停。
这串风铃一定是欧凌洛买来和我作对的,我想。静宜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我和一只烂鸟较劲的表情。
至于吗你,跟个破塑料较劲,你那只眼睛看到是塑料的,水晶的懂不懂,还有以后进来之前敲门,我再次把头埋进枕头里,不想让她看到我失落的样子。
阿姨让我来问问你,你明天是回学校念书还是在家装死尸,我没有回答,只是感觉头晕晕的,墙角传来西瓜皮扔进垃圾桶的声音,静宜吃完西瓜后,继续在我耳边聒噪,夏初辰,你平时的威风都跑哪去了,缩在家里当什么缩头乌龟,不过是个男人罢了,看欧凌洛那样的,也没什么前途,值得你稀罕,真是没出息,我把枕头仍在地上,是,我是没出息。静宜弯腰把滚到脚边的枕头捡了起来,拍了拍灰尘又放到了床边,我是不愿意管你,只是不愿意看到阿姨难过,房间又陷入了一片沉寂,我把床单攥初褶子。手心有些出汗。
我也不想让老妈难过。
静宜是我好朋友,所以她才敢大言不惭的教训我,每次她来我家,除了蹭饭就是对我思想教育一番,每次她来的时候都把自己打扮的很成熟,开始跟我讲她和安承轩之间的爱情故事,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乐意听,不过现在,我都没有心情听下去了,因为我失恋了,我还没恋,就已经失恋了,这是多么的可笑啊。
看着我,舒子墨道,再见。
那天晚上宁城下了一夜的雪,夜猫子惯了,我就这么端着茶水,看了半夜的雪,原来以为早上能睡个懒觉,却没想到不到8点,手机就响了起来,睡得迷糊糊的我找到手机看到手机上那张大脸,真的有种快要哭了的感觉,欧凌洛,你等哪天杀人不犯法,老娘一定将你碎尸万段。
接通,电话那头传来的却不是欧凌洛的声音,一个陌生又有些苍老的声音道,请问是手机主人的朋友吗?
微微一愣,还没睡醒的我对着电话那端的陌生人道,请问你是?
手机的主人昨天来超市买东西,把手机落在了超市,我看他最近一个电话是打给你的,所以想要联系你看看,电话那头的陌生音调越听越好听,一边说谢谢,一边问候了欧凌洛的祖宗十八代,就算我们认识,你也不能拿我当老妈子使唤。
无奈的爬起来,打车到那个超市,四十多岁的叔叔把手机给我,而我一边说谢谢,一边夸奖这位叔叔拾金不昧,是活雷锋。
这部手机背面贴着他和叶芊灵的大头贴,看着甜蜜而幸福。
我想有的时候,这就是人生,他一步一步向前走,而我则喜欢停在那儿,宁可被人说教,也不动,就连他都以为那是懒,只是后来的后来才明白,那不是懒,而是我觉得只要我站在那儿等,他不管受什么伤害想要回头的时候,身后还会有一个我在。
到了和风路小别墅的时候,欧凌洛还没有起,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坐在客厅看电视,早上九点半,一直很安静的欧凌洛的手机,忽然传来一条信息,因为这时候还能联系欧凌洛的在我心里不是不要命,就是嫌自己活的太长,因为好奇,我看了那条短信。
发信人是叶芊灵。
欧凌洛,你在哪儿,我打电话找不到你,如果看到短信,请给我回电话,好吗?
我好心的给人家担心的姑娘点了回复:好。才按了发送键。欧凌洛的卧室门就打开了,睡得他一塌糊涂的他脑袋乱蓬蓬的,桃花眼也眯在一起,即使这样,他也是那种带着慵懒气息的帅。
看着那样子的欧凌洛,脑袋里总是回放着哪些初中同学的说教,说欧凌洛是多么的好,说我们在一起肯定天下无敌,四处的声音逼得我像过街的老鼠,可是有时候人要是傻起来都是这样,前面是悬崖峭壁都不回头。
把手机扔给靠在门框上的欧凌洛,我道,刚才有人给你发短信,我给回了。
嗯,你什么时候来的?看了一眼手机,欧凌洛口气特别淡定,而我也没有和他费口舌的心情,道:刚来没多久。
手机是你给我拿回来的?
撇了撇嘴,我没好气的对欧凌洛说,除了我脸上写得雷锋这两个字,你还看到谁脸上写了。
哦了一声,欧凌洛在没有说话,只是语调却落寞了,原本他洗漱的时候我就要走,可是他却说想让我跟他去见一个人,我靠在门框上,看着刷牙的他说,你要带我去见谁?
他却给我一记坏坏的笑。
三十分钟后,我见到了他要带我见得那个所谓的人,叶芊灵,人如其名灵动可人,坐在那里,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人都说,情敌见面,分外眼红,或许我跟叶芊灵都是如此吧,欧凌洛带我来,他却什么都不管,只顾在我面前秀恩爱,给我喂狗粮,气得我一拍桌子就走了。
坐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我想到了我和欧凌洛初中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其实我们从小被摆在一起的人生中,还有我们规定好的未来里,他才是最初的背叛者,而且那么坚定,那么决绝。
因为舒子墨生病住院,我拿着家里阿姨煲好的汤去医院。其实舒子墨说他胳膊是车撞了的时候,我就有些不相信,所以就去查了他的入院时间,时间显示是我撞了他的一小时后,傻子也想得到他的胳膊是如何骨折的,找到舒子墨的时候,病房里只有一个小孩陪在他身边,我去的时候舒子墨没有像许多偶像剧里的男一号一样,苦大仇深的看着我,也没有发表他的命运有多苦的感言,而是和那一个小孩玩比大小,或许是阳光的原因,我进屋的时候正是太阳光洒进病房的时候,然后看到的就是被阳光雕琢的完美的舒子墨,而那是的他,就像突然闯进我世界的天使。
喂……喂了一声,才想起来,我知道他叫什么,所以又加了一句,舒子墨。
听到声音,玩比大小的舒子墨抬起头,没想到我回来,那张被满脸卫生纸条盖着的脸,一脸惊讶。
回过神,才问我,你怎么会来。
我怎么会来,举着手里的保温壶我道,我怎么也得承担一下后续责任吧。
那天上午在医院的病房里,我把汤盛给舒子墨和另外一个小孩,那样子简直就像一个二十四孝的女朋友,然后被他们拉近了比大小这么低智商的游戏里,因为一开始不是很熟,所以玩的时候回头很多顾虑,好牌也会放水让小家伙赢,最后我和舒子墨贴的几乎满脸都是卫生纸条,舒子墨跟小家伙说:老虎不发威,你还当我是病猫啊,夏初辰,看我的。
那天下午舒子墨大发神威赢了小家伙好多牌,小家伙到最后没有力气再玩,也在医生的叮嘱下,睡觉去了,小家伙走之前,跟我说:初辰姐姐,记得明天还过来玩,我看了一眼舒子墨微笑着说:好啊,你等姐姐明天过来玩。小家伙走后,病房里就只剩我跟舒子墨两个人,我们聊了很多。
欧凌洛在下午八点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说欧爷爷想叫我过去吃饭,我去的时候,欧凌洛斜着身子站在门口,像被赶出来了一样。没错,他今天就是被赶出来了,其实并不是欧爷爷过来吃饭,而是他请我过来帮忙,吃饭的时候,欧爷爷跟我说:初辰你别理他,让他自己在那倔吧,迟早有一天他会明白我们都是为他好。
欧凌洛说他被赶出来的时候钱被没收了,现在没处去了,而我也没有问他被赶出来的原因,猜也可以猜得到肯定因为叶芊灵,就直接带他去了经贸大厦枫宸小区叶安城家。叶安城家里只有他和爷爷,所以欧凌洛住在这里也不会显得不方便,加上他们之前的情谊,我想欧凌洛也不会过分到再被赶出来。
其实那时的夏初辰真的很傻,傻的可以,依旧沉浸在那段感情中无法自拔,而在对待感情的态度上欧凌洛真的比我坚定的多,不管欧爷爷和我爷爷在年轻的时候,做过什么,他都绝不低头,宁可和家里决裂,而我却在守护这段无望的感情,明知道是无望的爱,却还要执着的看。
我慢吞吞的拉开门,就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如同小孩黄瓜的声音响了起来,夏初辰,快洗漱,你看人家特意起了个大早来给你送早餐来了。
我看着欧凌洛在厨房里欢快的挪来蹦去,无奈的说,欧凌洛,有事你就说吧,别这样无事献殷勤。
矮油!夏初辰,你怎么这么了解我。
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我好奇的问道。
欧凌洛吃惊的看着我,夏初辰,你不知道今天是雨水节气吗,正月中,天一生水,春始属木,然生木者必水也,故立春后继雨水,见我还迷茫,欧凌洛很铁不成钢的说,夏初辰,就你还准备当小说家,这些文化常识都不知道,叉了一块苹果递到了我的面前:春天,就像这块苹果一样脆生的甜蜜的美好的春天啊。我一口苹果咬在嘴里,果然很甜,不过那又如何,我没有打过去的游戏关卡还是没有打过去,我喜欢的人还是不喜欢我啊。
夏初辰,没听说过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吗,我们现在可是处在全年最好的时光里。
哦!想不到在我看来每年的每一天都没有什么区别的早晨,在欧凌洛看来眼里是那么重要,仿佛一个全新历程的开始。为什么认识这么久的我们,却不知道他有这么诗情画意的一面。
我想,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我们愿意,哪怕从做一顿可口的早餐开始,从呼吸道第一口春天的气息开始,每一天的每一个时刻都将会有新的惊喜哪?欧凌洛的一句话却将我硬生生的拉回了现实,今天来找你,却是有一件重要的事要你帮忙,让我和他一起去见他魂牵梦绕的人,他的女朋友叶芊灵,不知道为什么欧凌洛都要拉我去见叶芊灵,但是每次我还是会屁颠屁颠跟着去,我不知道他们有怎样相爱的过程,只知道事情发生的很突然,几乎才知道了他有了喜欢的人,他家里的世界大战就爆发了,无非是欧爷爷暴怒,而欧某人又非叶某人不娶,那天早上,我只能看欧凌洛和叶芊灵幸福,而我则在一旁像个傻瓜一样,第二次跟着他来见叶芊灵。
四十五天的寒假结束了,明天将是我们开学的日子,说真的,因为欧凌洛,这一个假期我都不是很开心,但是只要想想明天皆可以见到新同学了,内心还是忍不住的雀跃,把一切烦恼抛之脑后,开始准备明天的报名材料。
隔天,我早早的起床,还没有到学校,静宜就打电话来,说我们班新换了一个班主任,特别凶,让我赶紧到学校,别第一天报名就被他逮住训了,我“哦”了一声,关了电话,就火速骑着自行车朝学校的方向走去,在学校门口的时候,我看见了欧凌洛,是叶芊灵送他来的,看着他一脸幸福的样子,我觉得我真的应该放手了。
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句,愿做个逗号,呆在你的脚边,但你有你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