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从我的朋友阿乐那里,听到了一个让人唏嘘的爱情故事。
女孩喜欢男孩十年,从情窦初开的中学年代,就一直默默喜欢他。偷偷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一个女孩子最好的十年时光里,满满的都是这个男孩子,男孩可不喜欢她,她眼睁睁的看着他一个一个的换女友,他有时也会在失恋时向她倾诉一场,可他的目光,从未落在她身上过。
后来,女孩出国了,即使远在异国,她满心装着的,还是只有他。
女孩专程回国参加同学会,只是为了能够见到他,而男孩为了躲她,故意没有去同学会,这是多么的讽刺啊。女孩几乎心碎,找到我的朋友阿乐,请她帮忙问男孩,为什么躲着她。
她足足喜欢了他十年啊。
阿乐去问那个男孩,男孩也很无奈,说:我告诉她很多遍了,我真的不喜欢她。
那个女孩子感情很真挚,很感人,很浓烈,也真的很傻。
痴痴地爱着一个不可能的人,一等就是十年,我为她感动,也为她可惜。对不爱你的人,你的喜怒哀乐都无关痛痒,你那么痴情,到头来只感动了自己。
有时候,我甚至很害怕痴情的人。以前也有一个人追我,我很明确的告诉他,我们之间不合适,可他还是嘘寒问暖,这样苦追我的人,只会让我感到不安,你的痴心不改,在不爱你的人眼里,那是一种负担。或许有人会说,你一定没有真正爱过,才理解不了那种难以自拔的情绪。
其实我也喜欢过一个男生,八年时间。
现在想来挺傻的,年少时间过得飞快,八年时光悄然而逝,只是眨了眨眼,男孩就从少年变成了青年。和那个女孩一样,我八年如一日的喜欢着,活动时间偷看他打篮球,走路擦肩而过时,会故意把声音扬起几个度,掐好时间只为了在上学路上与他偶遇。那是怎样小心翼翼的喜欢那?
我知道他不喜欢我,没有半点喜欢。
可是,放下一个人,哪有那么简单。
念了大学后,不在一座城市,我还喜欢他,偷偷去过他所在城市,可是却没有勇气联系他。在一家很怀旧的咖啡馆,有一个很好的区域,叫永远寄不出的信,我去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在那里写信了,而我也蹲下来,写了一封信,给那个我喜欢很久的男生。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该有个结束了。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痴情,不过是一场自我感动而已。
这世上不知道有多少人,痴心爱了一场,最后的最后,在自己心里画了个句号。
爱情,感动同情从来不是一回事,不爱你的人,不会因为感动而爱上你,爱情从来不是一件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事,过分执着,有时候是一种愚蠢。
很认同这样一句话,意识到对方不喜欢自己,就快速抽离的人,也是情商高的一种,所以别说什么情难自己,苦恋无果的人,就是情商低。
只有让过去过去,才能够让未来到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