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刑事案件一审开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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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审理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在审理过程中需要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参加,对案件过程进行审理,那么2018年刑事案件一审开庭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宣布开庭阶段
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
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
三、举证和质证阶段
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
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
四、法庭辩论阶段
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
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
五、评议、宣判
1.审判长宣布休庭。
2.控辩双方向法庭移交证据。
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
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评议。评议秘密进行。
5.合议庭成员有重大分歧或者不同意合议庭意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6.制作判决书。
7.继续开庭,宣读判决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刑事案件一审开庭程序,刑事案件一审开庭程序一般分为五个阶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关于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