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们6个人破产法》出台在即,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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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刑事拘留个人破产制度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申请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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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了解个人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是指作为自然人的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简单举个例子:
如果你欠债没法还钱,你申请破产,法院会清算你的个人财产,留给你必要的生存开支,其他财产全部用来还债。如果还不够,就规定一定的期限,这期间你除了基本生活费外,其他钱全部要用来还债,限制高消费。规定期限之后你就恢复自由,不管是否还完债务,都可以重新开始了。
所谓言必称罗马,追溯个人破产制度的起源,自然是要从古罗马说起。滥觞于古罗马的制度在中世纪时的意大利与英国得到较大发展。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比如美国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都有自然人破产的制度。
由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文化传统,我国对于个人破产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趋势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主要是由于目前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司法机关的迫切要求。
首当其冲就是“执行难”。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84万件,同比增长105%;但生效裁判文书的主动履行率很低,2015年为44.76%,2016年为50.52%,2017年为56.97%。粗略算个加减法,约有40%多未自动履行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这其中又有43%属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
执行不能就是你去法院立法执行,法院也没法从被执行人家里墙上抠点土给你,没钱就是没钱。
其次是经济方面的压力。我国近年来贷款消费、小额贷款、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等金额居高不下且稳中有升。在肉眼可见的未来,必然会有更多的经济纠纷。
“因商致贫”,听起来是一个略带讽刺的词,却又真实存在着。众多的民营企业因个人原因、商业风险、经济环境、国家政策等因素资不抵债。逾期、催款文书、征信、传票、判决书、失信名单······有的债务人被迫离婚、逃亡,甚至自杀,但是其家人仍然逃不过。
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同时,,创业者也需要留一条退路。
而现在,个人破产制度就是那条退路。它起码意味着,还不上债的时候不用跳楼了。当然,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鼓励跳楼。活着,才会有各种可能,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
个人破产与老赖:是不是破产就不用还钱了?
首先,破产不等于免责。该履行的义务还是要履行的。
将破产制度与个人信用监管、执行信息查询、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配套实施。随着信息共享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个人诚信系统的建立也是一种必然。失信者寸步难行,是推行《个人破产法》最起码的条件。
这是一盘很大的棋,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
立法趋势
2019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五五纲要”,明确提出: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及相关配套机制,着力解决针对个人的执行不能案件。
由于并没有个人破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个人资不抵债后,往往出现债主想方设法苦心追债,债务人如惊弓之鸟四处逃债的局面,有的甚至造成家庭惨剧。年轻一代,超前消费意识越来越强,消费能力也越来越强,住房、汽车、旅游、大众消费品贷款越来越多,个人破产法制度的实施能有效帮助那些超前消费而又没能还贷的年轻人度过由信贷危机而导致的困难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