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老照片所想到的{六}2025年2月
标签:
文化图片历史杂谈 |
自《由老照片所想到的》第五期发出后,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本不想再动笔,但是,对检察事业的眷恋难以忘怀,不时地驱动再拿起笔来。
笔者所辖刑检一处,九一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刑检先进集体。
一九九零年前后,在高检院连续多年召开的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均转发了本处有关批捕检察业务的创新做法和经验。
九三年山东省检察院授予本处集体二等功。当时是少有的。
在多次省刑检会议上,笔者介绍了所辖处的做法与经验。省院每年经常书面转发推广本处的材料。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治安一度情况严重。针对此情全国在八三年开展了“严打”斗争。而后各地区又出现犯罪波浪式的发展。为此,结合本处所办理的批捕案件,本人以所辖处的名义写了一篇《关于刑事案件上升原因何在》的专题文章。很快中央新华社内参刊登,接着人民检察等刊物先后刊登,引起上下领导和各阶层的关注。而后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治安情况,先后开展不同的“严打”专项斗争,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上升的势头,保护了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
上述照片是本人代表所辖处在油田和东营市专项严打斗争表彰会上受奖的拍照。
在严打和各项专项斗争中,本处全体人员,充分发挥批捕职能作用,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出批捕环节如何在“严打”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经验和做法。如重特大案件侦查阶段提前介入的做法,参加公安出现场的做法,参入公安预审的做法,提前审阅证据材料的做法,针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召开公安检察人员联席会的做法等等。
由于坚持提前介入,从而提前掌握案情,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准确办案,缩短办案时间,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罚罪。维护了当地治安,保护了油田和东营市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
通过办案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并督促整改。这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
通过对批捕案件信息的分析,编写法制教育材料,经常与司法部门联系,深入发案单位和基层进行法制教育宣讲。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召开批捕系统办案人员法制演讲比赛,并将录像在全油田和东营市电视台播放,效果很好。
为了发挥这些信息的作用,我们编写了很多法制教育的文章,在各种刊物上发表,同时编写了《警世篇》与《青少年犯罪与治理》等书,送到基层群众,从而有针对性地推进基层的法制教育。
根据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下级检察院不只是监督关系,而是领导关系。为此,我们在办好直接受理的案件同时,加强了业务指导工作。并摸索总结不少经验和做法。后以所辖处的名义撰写的《我们是怎样加强批捕业务工作指导的》一文在人民检察刊物上登载推广。
为加强业务指导,我们在全国检查批捕系统首先开展了评选优秀办案人活动,把竞争机制引入检察工作。
为了加强业务指导,除了通过对案件备案审查进行监督指导外,每年两次深入基层进行案件质量检查。
每年通过备案审查和巡回检查,发现的典型案子编写案例,举行全市批捕系统案例研讨会,并邀请其他司法系统有关人员参加,总结经验教训,扩大办案影响,从各个方面促进提高办案质量。
每年通过案例讨论会,将正反面有教育意义的案例编写成册,发到基层,指导办案。


回忆当年本处工作之所以不断登上新台阶,是全处人员不断学习上进的结果。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赋予检察人员这一神圣权利,也即要求检察人员法律水平要比其他司法人员水平高出一筹,否则怎么履行监督权?岂不成为二传手。所以工作性质需要我们登高望远,学习学习再学习。只有这样才能火眼金睛,胜任检察职能。
当时在不断钻研法律的同时,以所辖处的名义,撰写很多法学及办案实践的论文,在多家法学杂志上发表。上述图片只是一部分。
为使工作不断上新台阶,本人被吸收为中国检察学会会员,山东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山东省刑法学会会员。从而不断提升了法学素养和水准。
本处成为高检院授予的刑检系统先进集体后,威海,枣庄,莱芜等市检察院批捕部门先后来本院一处取经交流,而后莱芜市院分管副检察长又专程带队前来。当时枣庄市院刑一处处长交流后说的一句话,现在还有印象。他说,“感受最深的是,东营市院刑一处,是学者型的法律监督单位,工作水平与法律水平融为一体。”当时自己感到,真正的同行系“知我者也。”前一篇:(原创)家庭要有责任感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