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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统计:不好打理的责任田

(2021-09-12 09: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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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时评

9月6日至10日,跟随省队区域处调研组赴安阳和濮阳开展基础工作调研时,见了乡镇领导和统计人员,听他们说起农业统计这块业务,脸上无不露出焦虑与疑惑、愤懑与无奈。看看当今的分工,捋捋目前的情况,也难怪他们会有如此表情。作为一个与“三农”打交道30余年的老统计,对农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思考和探索从未中断,如今却少了激情和梦想,徒生出些许无奈和怅惘!

一、农业统计:纵横交织的业务分工

据我所知,上世纪九十年代至2006年左右,全省只有省农调队(省统计局加挂农业处,与农调队合署办公)一家统管农业统计调查业务。如今想来,那种机制的运转非常顺畅,没有眼下的推诿扯皮、胡搅蛮缠,也未曾见过谁的盛气凌人、自恃傲慢。但是,目前,单单一个农业统计业务硬是被切成几块,真可谓干净利落、经纬分明。仅仅一个种植业,却把粮食和经济作物的面积和产量统计调查工作分到两个部门分别布置、分头实施。而在管理层级上,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却终难看得气定神闲。

(一)省级层面。粮食和畜牧业生产统计归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经济作物生产统计和农业产值核算归统计局农业农村处,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归省地调队区域经济统计调查处。

(二)省辖市一级。统计局与国调队并立,而统计局内部有农调队(目前多数转为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除焦作、许昌、三门峡和周口四市外,其他均为副处级规格),此外还有12个省辖市设有省属地调队(均为副处级规格,只不过目前不承担农业统计相关工作)。眼下,个别市级统计局内设有农业科,负责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全面统计、农业产值核算;多数市级农调队与市统计局农业科合署办公,承担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全面统计、农业产值核算等;国调队内设农业科负责粮食和畜牧业统计调查工作,具体包括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全面统计、畜牧业全面统计和畜禽监测。

(三)县级层面。2020年起,按照国家统计局新的业务调整要求,县级农业统计工作的分工更加让人费解。就许昌而言,有国调队的县,粮食产量调查和全面统计、畜禽监测任务由国调队承担,但畜牧业全面统计工作仍由县级统计部门承担;没有国调队的县,所有涉农统计调查工作均有县级统计部门承担。具体地讲,在区域内有国调队机构设置的县,其畜牧业统计调查工作也不全是国调队承担,畜牧业全面统计工作仍由统计局承担,究其原因无外乎国调队下面没“腿”,它无法适应这种以“分村起报、逐级汇总”为原则的全面统计工作模式,更难保证以生猪为主的重要畜产品统计指标的数据质量。毕竟,抽样调查不能代替全面统计,所以县国调队行使起来有困难的全面统计,只能交由统计部门去实施。从这点儿来看,这种分工调整与国调队“垂直管理”“确保数据的独立性和准确性”的建队原则,以及国家统计局要求各级国调队“牢固树立国家队意识,进一步增强国家责任理念”的工作准则是不相符合、不甚匹配的。

(四)乡镇层面。在乡镇一级,无论上级如何要求健全完善统计机构,但限于乡镇地域大小、编制多少等,其机构设置也就党政办等六七个要害部门,统计站(各地叫法不一,也有称作统计办)虽然多有设立,而其人员1至2名可以保证,3至4名确属少数,5名以上更别奢望。还有一个情况,就是乡镇在编人员总量不足,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中心任务相互交织,统计人员也必须服从乡镇党委政府安排,从事事关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方方面面的工作,专职只是一时的说辞,兼职才是正常和实际。在乡镇,原有各级统计局一家指导和管理的农业统计(含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工作,而今却要接受省国调队(我省为畜牧处和农业处两个处)、省统计局农业处、省地调队区域处和市国调队农业科、市统计局农业科、市农调队(或社调队或地调队)及县级统计局、国调队等的多层指导、多头管理。这种机制下,乡镇统计人员常常是刚接受了国调队的指令,又收到了统计局的通知,由于时间上多有交叉、任务上基本接近,忙乱、紧张、疲惫、诧异等等是他们的表情和心情。

二、农业统计:不好打理的责任田

原本一种管理模式下的农业统计,如今成了基层统计人员手头上丢不了但又极其不好打理的责任田。

仅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安排的今年农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大调研这一项工作而言,作为河南省层面,乡镇政府和统计人员就要分别应对三个部门的分别指导、调研和检查。迎来了统计局,还要迎接国调队,送走了统计局,还有地调队……或者说,这样一个工作,乡镇要先后接待三次省级的调研来访。如果加上市级、县级,至少要接受前后6次高规格的调研队伍。面对如此情景,我们无言以对!说给国家统计局领导,不知他们情何以堪?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千条线”里,统计究竟有几条?作为“一根针”的乡镇统计机构和人员,他们是如何看待统计局这条“线”、国调队这条“线”?都知道基层苦,基层人员累,但有谁真正替基层说话、为基层考虑?有谁真正在为发展而改革、为事业而谋划?真正统计体制机制改革的红利是否泽被到乡镇政府和基层人员?试问,难道当下多头管理、重复指导的体制,表种复杂、标准不一、时间吻合的机制就是我们追求的科学高效模式?

三、农业统计:不能失灵的统计业务

站在纯业务角度,基层统计人员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那就是目前的农业统计由于分工过细,导致涉及一些综合性的农业统计指标时,不是无人问津,而是无法过问。这让我们不能不为几将失灵的农业统计而担忧。

大家知道,针对单位耕地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无外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两种。只要同时存在于某一单位的耕地上,二者的增减即构成了此消彼长的关系。也就是说,粮食播种面积的增减与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的减增相一致。再通俗地讲就是,在某一季节某一块耕地上,如果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势必减少。同理,如果粮食播种面积减少,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势必增加。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单位耕地自然面积的平衡。

如今,粮食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虽然都是分村起报,但县及县以上交由国调队和统计局(农业股、农业科或农调队、农业处或农村处)分别录入汇总、审核上报的工作机制,怎样才能从客观实际的角度,实事求是地对粮食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加以科学评估?国调队拿什么可以证明粮食播种面积的增减趋势及其幅度符合当地实际?地方统计局拿什么用来证明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的增减趋势及其幅度符合种植变化走势?作为衡量耕地利用程度重要指标的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由谁来审核、谁来评估?国调队只会关顾其所负责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地方统计局只能在意其所负责的经济作物播种面积,至于粮食和经济作物之间是否平衡、趋势是否合理、幅度是否适宜,他们也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毕竟,国家统计局有分工,守好自家“责任田”才是正事,大家又何必杞人忧天!?

最困惑是,习惯了由计算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到计算耕地复种指数,由此反映耕地利用程度的我们,该从何处取得“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指标?把国调队的“粮食播种面积”与地方统计局的“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二者相加,是否过于简单粗糙?对此,不管是从国家统计局业务分工调整方案,还是当前运行的农业统计制度,我们都难以找到答案。

统计改革,是统计人之期盼,也是统计发展之必然。但改革不能改出业务的麻烦,不能改出基层的负担,不能改出统计人的怨言;不能改成集体的默缄,不能改成力量的轧碾;不能改为科学的背离,不能改为人心的混乱,不能改为统计数据质量的呆滞刻板!(作于2021年9月10日至11日,9月19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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