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
(2023-07-06 10:19:00)如何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
一、必须准确理解人大调查研究的的概念和内涵
调查的释义为:进行了解,考查,是调查研究的简称。研究的释义为:钻研,探索、细究、考究的意思。
调查研究,顾名思义,既要“调查”,又要“研究”。它含有调查与研究两个有机联系的过程。调查是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客观事实材料;研究是对所搜集得来的事实材进行整理与理论分析,以获得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调查是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研究是调查的发展和深化。
人大调研,是指各级人大在闭会期间为会议做准备而组织代表开展的专题调研活动。包括人大常委会围绕区域改革发展稳定重大事项和党委关心、社会关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的调查研究。
二、必须明确人大调查研究的特点
从法理和实践看,人大开展的调查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一)主体的法定性
调查研究的组织者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体是各级人大代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有关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可以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因此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是调查研究的组织者,但不是开展调研的主体,主体只能是人大代表。中央【2005】9号文件首先对全国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作出了规定。根据2019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规定,“每年年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2015年以来,全国和地方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都普遍开展起来。这项工作的开展丰富了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重要的是为代表更好地提出议案建议创造了条件。
专题调研,是代表就某方面的专门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因此,专题调研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体现在内容的“专”上。专题调研的主要目的是密切联系群众,为提出高质量的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以及会议审议做准备。专题调研的题目,来自多个方面。根据监督法、代表法的规定,根据安排,代表可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这些规定实际上就是代表与和确定专题调研题目的依据。
代表参与的专题调研以集体活动为主,一般由人大常委会来组织,以相关工委牵头、代表调研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几个重点题目,人大代表可根据调研题目自愿报名参加。对代表关注但没有确定为重点的题目,则可依托代表小组进行调研。有的地方则直接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为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各代表小组也可自己确定选题、自行安排好时间、自主进行专题调研,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则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最好是把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与各代表小组组织的专题调研相结合,代表既可参加本小组的专题调研,也可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专项视察、专题调研活动的参与率和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另一方面也丰富了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进一步发挥代表小组的作用。
(四)形式的多样性
人大组织开展的专题调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和利用代表电子信箱、人大网站、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实行明察和暗访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重点调查与个案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力求全面、系统、完整地了解真实情况。
三、必须牢牢把握人大调查研究的基本原则
四、必须不断增强调查研究的实效
1、精挑细选调研课题。选题是调查研究的出发点,处于调查研究过程中的首要环节,决定着调研的方向、关系到调研的质量。要抓住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和关系区域发展的重大事项,按照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侧重于从三个方面来选择调研课题: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和重点选题,抓住本地科学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心,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有针对性开展调研,提出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为党委科学决策和人大审议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围绕本地重大事项和“一府两院”的重点难点工作选题,对“一府两院”年初人代会工作报告、各专项工作报告中承诺的重点工作开展调研,主动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三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抓住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等群众普遍关心且具有普遍性、全局性、事关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支持政府妥善解决问题,保障社会稳定。
五、必须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2、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解决问题。人大组织开展调查就是为了发现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所以,能不能发现“真问题”、找到“真办法”,是衡量调查研究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长期以来,各级调查研究中常存在一种不良倾向,即不敢正视问题,更不善于发现问题。调研者走走“指定路线”、看看“规定动作”、听听“悦耳之词”,这样的调查研究更像是“走秀”,其结果只能是“认认真真走过场、轰轰烈烈搞形式”。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多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增强专题调研的实效。
3、要集聚各方智慧,提高集体调研质量。集体调研是人大调研的鲜明特色,是人大集体行使职权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保障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集聚各方经验和智慧,提高集体调研质量。一是要组织若干调研小组,把具有相同专业背景和相同兴趣爱好的代表集中起来,小型分散、灵活机动,有利于调研者聚焦专题、提高调研深度。二要科学搭配调研人员,既要有对调研议题有研究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也要有熟悉情况的专家学者和具体工作人员,有利于调研者提高观察分析事物的敏锐性和洞察力、能够紧扣关键问题推进调研。三要开展调研情况交流会,汇总各小组调研成果,开展集体学习和讨论研究,通过不同信息数据互相印证、不同观点思路相互交融,有利于调研者准确把握事物全貌和本质,把握政府工作的难处和实际,集中集体智慧提出建议和对策。
4、要加强对调查情况的研究分析。研究是调查的升华,是对掌握的材料的分析提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加强研究分析,要善于把调查与研究结合起来,在调查时把问题想全问透,做到边收集整理材料,边梳理研究问题,能根据新发现的材料及时调整调研方向和重点。要注重调研材料的核实,特别对于影响决策的重要情况、重要数字要反复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切忌片面理解,听取一面之词。要善用科学的研究方法,防止孤立静止地看问题,防止以偏概全;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法治的理念、原则、逻辑对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并形成结论,使调研结论遵循法律原则,符合法律规定,树立和维护法治权威。
5、要加大调研成果宣传交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方面要利用人大网络媒体,加强对调研成果意义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调研成果转化、自觉参与调研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一方面要建立调研成果交流共享机制,通过召开专题调研会、汇报会、优秀调研报告推介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调研成果的交流,更好地把调研成果运用到人大理论和工作实践,推动人大守正创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