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组织法修正案明确: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2022-08-12 19:50:42)
地方组织法修正案明确: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来源:今日头条 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2-8-8-9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是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方
面。这次修改地方组织法,从保障代表履职、加强代表与选民联
系、加强常委会与代表联系角度,增加了不少内容。一是,地方各
级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常委会办事机构或
者乡镇人大主席团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报告,并予以公
开(修正案第十八条第三款)。二是,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与原
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
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并应
当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修正案第十九
条)。三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
代表的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各项工作
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建
立基层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方式,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
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修正案第二十九条)。
其实这些规定和要求,和选举法、代表法的规定并无二致,是相辅
相成,相互照应的。这次之所以在地方组织法的修改中增加这些内
容,一方面是对选举法、代表法的有益补充和完善;另一方面更重
要是新时代条件下,对代表工作和代表履职提出的新要求,针对性
很强。
为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把握新修
正的地方组织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内
容要求,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一是要把代
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并规范办
理程序,明确职责范围、办理时限、办理责任,由常委会办事机构
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统一交付“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方面办理,
搞好督促检查,办理结果按要求必须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
大报告,并予以公开。二是健全人大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
单位和人民群众联系制度,每年坚持至少回选区或原选举单位一
次,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
主中的作用;同时,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
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提问,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武或选举
单位的监督。三是地方人大应当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
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
职,扩大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地方人大常
委会还应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方式,密切同人民群
众的联系,听取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民主议事、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到发展和促进全过程民主的全
过程,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困,我有所解,民
有所盼,我有所为,”不断把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
平,展现人大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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