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翰与大观园2010-05-2914:55:00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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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大同镇城碑记》考辨——曹雪芹祖籍辽阳的又一权威史证
《红楼梦学刊》 2003年02期 邹玉义
大同市博物馆藏有《重修大同镇城碑记》碑一通,碑文记述了清顺治十二年官兵重修大同城的经过。其中涉及到《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彦的一些重要史实,对今天的红学研究极具价值。
一、关于《重修大同镇城碑记》
《重修大同镇城碑记》碑,青色玄武岩石质,碑首、龟趺无存,碑身石梓部断缺。碑高180cm,宽80cm,厚21cm0碑文楷书,竖写20行,满行54字,其中8行有余字,分别为3,6字不等,补在行末左侧字缝间(格式,详见本文后附未予标点的碑文)。兹录碑文如下:
重修大同镇城碑记
进士第、户部河南清吏司郎中郡人解元才撰文
大同,古云中郡也。世爲国家壮巖疆,巍然巨镇,保障一方。于以车辅处雁朔之险,壁联错宣蔚之势,襟恒岳,带桑干,其所由来口口口口口口口建燕都,则沿边而渐于西,神京右臂,北门锁钥,国家之藩垣门户,此焉是也。
然兹土之,赋性淳朴,上少惠之以恩,则易于见德,莅兹地者,口口口口[朝廷亲信、忠葢大臣,抚而用之,庶乎无西顾忧。奈何野兽跳梁,弄兵潢池;戊子之变,谁非赤子,养陷汤火。哀此下民,肝脑涂地,是非口口口土 盖以楚猿祸林,城火殃鱼,此亦理与势之所必至者。睇此芜城,比于吴宫、晋室,鞠爲茂草,爲狐鬼之场者,五阅春秋。哲人兴黍离之悲,傍徨不忍释者。
客岁乙未,大司马、总督三韩马公讳之先,自秦来晋,节制此邦。瞩兹残黎,潸然泣下,爲百姓请命于口口。一时,圣君贤相,睹流绘之章,悠焉如携,特命城之。夫城以保民者也。一时攻筑之勤,模粮之费,板干之资,求其必不病民而心乃慰。公且谓:“大役之兴,非才略素著者,恐不足以建口功。”于是,特进总镇三韩彭公讳有德,而专其任。彭公则认爲,审度营筑,亦主兵之一。乃身先士卒,露宿城携,设法修葺,备极劳瘁。惟见农安于野,不赢于车牛;商营于市,不扰于鑛铢;士安于室,不辍于诵读。不伤财,不劳民,如灵台之攻,暮鼓弗胜。未半载,而颓垣壤垒易爲纥纥金城矣。是大有造于此一城民也。一
噫,果有道而致此?岂调度之有方,而经营之有术欤!抑捐己俸而不犠,资群助而无恫欤!瘠己舒民,兴社稷,利国家,虽古名大臣无以踰此。立德立功,真堪不朽口。
是役也,制府马公总其务,元戎彭公董其成。若夫复城之议,则始于前直指天中薛公讳陈伟,再成于前总督襄平马公讳鸣佩。其商确,经其疏移驻,则今直指会稽翁公讳祖望。其一时捐输清俸,共襄厥事者,则有若备兵三韩刘公讳兴漠,兴屯中州邢公讳以忠,副总戎三韩刘公讳朝辅,口口口襄平曹公讳振彦,司理三楚沈公讳会霖,别驾中州李公讳考祥,参戎袁公讳诚、李公讳遇芳,县令金台高公讳拟霄。是可无社而稷之,尸而祝之也乎?猗欤休哉!兹何可以不爲志也,敬爲之志,用表来兹。
峕
大清顺治十三年岁次丙申孟夏谷旦。
碑文记述的是清初姜环兵变,大同遭清兵屠城,城市荒废五年后,地方官兵重新修筑之事。姜环,明末大同总兵。清兵入关,先投降而后又反叛,致使山西全境哗变。因事发于顺治五年(1648),值戊子年,故史称:“戊子之变”o当时,清廷调各路兵马征讨,收效甚微。次年二月,摄政王多尔衮统内外大军亲征。无奈大同城坚兵精,久攻不下,清军损兵折将。七月,多尔衮二次亲征,满、汉、蒙各路八旗兵属集大同,昼夜血战,强攻不下。八月,城中粮食告罄,兵民大量饥死,姜环麾下总兵杨振威等斩琼首级,开门献城。大同之役,清兵伤亡巨大,朝廷震怒,气急败坏的多尔衮下令’“斩献姜环之杨振威等二十三员及家属并所属兵六百名,俱着留养,仍带来京。其余从逆之官吏兵民尽行诛之,将大同城垣自垛彻去五尺,……”一时间,大同城内血流成河,尸横遍地,金城汤池,顿成废墟。同时,将大同府治迁到附近的阳和卫,更名阳和府。
但是,由于大同地当内蒙古进入山西、河北交通要冲,是“神京右臂,北门锁钥,国家之藩垣门户”,所以顺治八年又将府治移还大同。于是,便有了上述重修镇城之举。
在《重修大同镇城碑记》中,不仅叙述了大同城的重要地位,毁城之因,修城之缘起、经过,而且列举了参与工程建设的官员名单,其中有“襄平曹公讳振彦”。曹振彦时任大同知府。这篇碑记不但记载了他参加重修大同城池的事功,同时还透露出许多有关他的其它方面的信息,对于研究曹雪芹的家世,深入解读《红楼梦》,是难得的实物资料,价值不可低估。
二、关于曹雪芹祖籍的权威性证据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家世是红学研究的一个重点,而祖籍问题又是其中的一个焦点。《重修大同镇城碑记》在这方面提供了极为宝贵的证据,对澄清目前就祖籍尚存争议的问题极具说服力。
曹雪芹的祖籍,说白了就是其高祖曹振彦的籍贯。曹振彦的籍贯谁提供的最准确呢,当然是本人提供的最准确。《重修大同镇城碑记》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碑上明明刻着“襄平曹振彦”,而曹振彦就当其时、当其事,并且这篇碑记的产生亦可能与他有关(后文论及),这个籍贯毫无问题是他本人提供的。这与我们今天见到的多数史料如有关曹振彦任职的多种职官志,如康熙年间的《曹玺传》等的记载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属于第一性的权威史料。
襄平,即今辽宁省辽阳市的古称,史学界、红学界多有考证,兹不赘述。这里只举一辅证。碑记中籍贯“襄平”者还有一人,即前总督马鸣佩。《清史稿李栖凤马鸣佩传》载:
“马鸣佩,字润甫,辽阳人,本贯山东蓬莱。其先世尝为辽东保义副将,因占籍辽东左卫。栖凤、鸣佩皆以诸生来归,事太宗,并值文馆。崇德元年,甄别文馆诸臣,栖凤、鸣佩俱列二等,赐人户、牲畜。汉军旗制定,同隶镶红旗。……鸣佩,天聪三年,授工部启心郎……顺治……十年,改总督仓场侍郎。十一年二月,命以兵部左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总督宣、大、山西,劝垦宣府、大同荒地三千余顷。……十月,加兵部尚书,移督江南、江西。”
马鸣佩是封疆大吏,高级官员,《清史稿》中明载其为“辽阳人”,应该是可靠的。清初总督,多用汉族文人担任,执掌行省军务。当时,宣大山西总督府即设在大同,总督主要统辖宣府(今张家口宣化)、大同、太原三总兵,负责京西北边防。宣大山西总督是跨省的军务官员,大约相当于今天的大军区司令。当时马鸣佩与曹振彦是上下级关系。在碑记中,唯他们俩明确署籍“襄平”,可见他们确确实实都是辽阳人。在碑记中两人都以古地名署籍,这是一种雅好。这种情况即使在当代,也还较为流行。将此碑与早已发现的辽阳《大金喇嘛法师宝记碑》、《重修玉皇庙碑》上所载曹振彦相联系、相映证,进一步表明其无可怀疑地是辽阳人。有人曾以前两碑所载人物并非都是辽阳人为据,否认曹振彦为辽阳籍,《重修大同镇城碑记》则明确无误地回答了这一问题。曹振彦就是辽阳人,实证俱在,若对这样多的文物证据再持怀疑甚至反对态度,那便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了。
时下,对曹雪芹祖籍的考证中又出现有“三韩”、“铁岭”说,根源是清人韩英《有怀堂文集织造曹使君寿序》中谓“三韩曹使君子清”。子清,是曹振彦之孙、曹雪芹之祖曹寅的字。有人便循此考证“三韩”是铁岭,因而曹寅即铁岭人,自然曹雪芹祖籍为铁岭。这样,使得原本已经复杂化了的曹氏籍贯问题,更加扑朔迷离。有幸的是,这个问题在《重修大同镇城碑记》中亦可获得正确的答案。
“襄平”与“三韩”同时出现在一通碑上,而且都是当事者本人提供籍贯,是目前碑刻中所仅见,这就为我们弄清这一问题创造了极为便利的条件。碑记中有两个“襄平”籍,四个“三韩”籍,同列于一碑,起码表明两层含义:一是“襄平”与“三韩”不是一地,二者泾渭分明,它们是两个概念,两个范畴,不能混为一谈。即使“三韩”是个区域性的大概念,但它也不包括“襄平”,至少在清初是这样,否则这六个人都可以署作“三韩”。他们没有这样做,说明两者是有严格区别的。二是曹振彦署籍“襄平”,表明在他的思想上“襄平”与“三韩”的概念和范畴是清楚的,是有显著区别的,在众多同时的“三韩”人面前,特别是较他职位高得多、而又直接领导他的总督马之先面前,他明明白白表示自己与“三韩”无涉;但凡有些许关联,与自己的上司拉个同乡又何乐而不为呢?由此可以完全肯定地说,以“三韩”为曹家祖籍的说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关于“三韩”,这里也不妨说一说,因为碑记中籍贯为“三韩”者竟有四人,简直就是个“三韩”人的大聚会。若“三韩”确系一城、一州或一县地名,似这样来自一地的多位高低不等的军官一下同集于一处、一事,不能说完全不可能,但总让人存疑。检索史志发现,这四人的来历还是有别的。具体情况是:马之先,《清史稿》本传载:
“汉军镶蓝旗人,初籍金州卫。顺治初,以诸生授昌平知州。四迁至湖广布政使。七年,授[陕](江)西巡抚。……十一年,自成余党刘二虎、郝摇旗等入陕西境,之先与汉兴总兵赵光兴发兵三道迎击,破小广峪寨,斩其将傅奇,迁宣大山西总督。十三年,调川陕总督,加兵部尚书,……”彭有德,《清世祖实录》记顺治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以阳和副将彭有德署大同等处总兵官事。”乾隆《大同府志》卷11“镇守大同总兵官”条:“辽东人,将才,顺治十一年任,详宦迹。”刘兴汉,乾隆《大同府志》卷11“阳和兵备道”条:“辽东人,顺治年任。”光绪《山西通志》卷13“职官谱四”载:“阳和兵备道,初驻阳和城,后移大同府,康熙六年裁。顺治中有……刘兴汉,盛京人。”刘朝辅,光绪《山西通志》卷13“职官谱四”载:“太原协镇副将,驻太原府。顺治二年设,十年裁。旧志有刘朝辅,盛京人。”这里,只有马之先的籍贯明确具体,即金州卫。金州,在今辽东半岛南端,始名于金代贞祐四年(1216),见《金史地理志》。明洪武年间,将金州改置为金州卫,治所在今天的大连市金州区。其他三人或“辽东”,或“盛京”,均未详具。从这些资料看,这四个人并非籍出一州、一县,他们所谓“三韩”,系区域性的大概念,是个面,而不是个点。如果非要给“三韩”确定地理区域,以碑记中马之先为例,辽东半岛在其中,绝不仅仅是有些研究者考证出的铁岭一带。“三韩”一词,后来有扩大使用面的倾向,所以清人刘廷巩曾批评当时人滥用“三韩”字眼,大约韩英也属此列。由此可以提出结论:以“三韩”来确指某城、某州、某县是不恰当的。以“三韩”为据去考证曹雪芹祖籍是徒劳无益的,是永远也得不出正确结果的。
“铁岭说”是近年出现的一种说法,根据一是认为“襄平”即“铁岭”;二是上文提到的“三韩”即“铁岭”。关于襄平为辽阳的古称,史有明载,不少反对辽阳说”的人也不否认,但有人却偏偏要利用一些二、三手的资料曲折考证,非要将襄平说成铁岭,完全是附会与曲解。关于“三韩”是否专指“铁岭",我们在前面已讲清楚,不再重复。这里,仅据《重修大同镇城碑记》稍做考究,同样可以证明曹雪芹祖籍决非铁岭。碑记中有一个人叫李遇芳,未署籍贯,兴许是他的官职太小之故。查《云中郡志》卷5“新平路参将”条:“李遇芳,铁岭人,顺治八年任。”《云中郡志》为顺治七年至九年任大同知府的胡文烟所撰,他是以当时府的建制比照古制郡而命名的。李遇芳是胡文烽的下级,又是在志修成前一年到任,因而其籍贯一定是本人直接提供,明确而具体,十分可靠。这样,我们将碑记与郡志结合起来看,曹振彦与李遇芳不是一个地方的人,是非常肯定的。他们本人提供的最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一个是襄平,即辽阳;一个是铁岭,清清楚楚,无关无涉。所以,硬将曹振彦往铁岭拉,是行不通的。
上述情况表明,《重修大同镇城碑记》为研究曹雪芹祖籍提供了十分难得的实物资料。谓其难得,不仅是它明确载有曹振彦的史料,更重要的是在一通碑上同时涉及到红学研究中争论不休的三个问题:襄平、三韩、铁岭;且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曹振彦是辽阳人,曹雪芹的祖籍在辽阳。所谓“丰润说”、“铁岭说”,都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对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没有任何意义。关于曹雪芹祖籍之争,应该做明确结论了。
三、大同是曹家发迹的重要转折点
曹振彦是曹家功名富贵的开拓者,是他的业绩奠定了曹家后世近百年“赫赫扬扬”的基础。而在他的一生中,大同这段经历却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在考察《重修大同镇城碑记》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曹振彦与大同结缘极深。《清太宗实录》卷18载:','墨尔根戴青贝勒多尔衰属下旗鼓牛录章京曹振彦因有功,加半个前程。”十分明确,当时曹振彦是多尔衮的部下。这段史料记的是天聪八年三至五月(1643.4-6)间事。而此后不久的七月,皇太极率大军越过长城,入犯明朝的宣大地区,多尔衮的正白旗兵亦在从征军之列。同书卷19:“和硕墨尔根戴青贝勒多尔衮、额尔克楚虎尔贝勒多铎、贝勒阿济格进兵保安州,攻克其城,杀其守备,略取沿途村堡,会上与应州城。”保安州,时属宣化府;应州,归大同府所辖,在大同城南约百里。八月十五日(1634.9.6),“上率和硕墨尔根戴青贝勒多尔衮、额尔克楚虎尔贝勒多铎、贝勒豪格……等精兵往视大同城,……上至大同,立南岗上,……”。清太宗此次御驾亲征,并未攻克大同城,只是攻下宣、大两府的少数州县,掳掠一番后退去。这里我们要指出的是:多尔衮统领的正白旗“旗鼓牛录章京曹振彦”必定也在军中。这就是说,早在天聪八年,大同已留下了曹振彦的足迹。
顺治五年(1648)姜环之变,明年二月,“命摄政王多尔衮总统内外官兵征剿大同”(《清世祖实录》卷42),这样曹振彦二次征战大同。前已述及,大同之役极为惨烈,在清兵入关后的战役中是最艰难的战役之一。是役之后第二年(顺治七年),曹振彦即被任命为山西平阳府吉州知州。对曹振彦来说,这是一个新的转折,即由军职转任地方官,而且是执政一方的主官,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叫“提拔重用”。其原国,我分析有二:一是姜环之乱殃及山西全省,除太原一城外,各地皆叛。陆续平定后,地方需要大批官员。因此由军中选派一些官员到地方任职是形势所需。二是曹振彦在大同战役中作战英勇,战绩卓著,又是满族化的汉人,加之还有个“贡生”资格,所以自然属于最佳人选。可以说,大同之役为曹振彦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大同是他的功成之地。
未二年,即顺治九年(1652)春,曹振彦又擢升大同知府。这种极快的晋升,不排除他在吉州任上的政绩,但同样与大同的战功有关。因为顺治八年福临亲政,“叙征大同将士功,升授有差”,而第二年曹振彦即升任大同。详情虽不见史载,但其偏偏调大同任职,决非偶然,定与这次“叙功”、“升授”有关。
曹振彦在大同任上近四年,四年时间不算短,而且正值大同城百废待兴之时,期间他不可能没有作为。由这通《重修大同镇城碑记》传递出的信息看,曹振彦在大同的政绩应胜于其战功。其一,虽则碑记中曹振彦的名次靠后,且所起作用在“捐输清俸,共襄厥事者”之列,似乎是一个不太重要的角色,但这并非全部事实。该项工程为修复大同被毁的城池,城池主要为军事设施,上奏朝廷并主持工程者,主要是军事长官,也属必然。但作为大同府的最高行政长官,在这样一件大事上,他决不会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边'缘人物。修城动议必先岀于知府曹振彦。大同遭屠城之劫虽说有他的一份,但如今他是朝廷命官,大同城又是他的当家地盘,因而,恢复城池,重立门户,他较任何人都更为迫切。总督、巡按的到来,必是他首先向上司报告重修大同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彭有德是兵变后出任的第一位总兵,设立较晚,在顺治十一年)。其二,修城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模粮之费,板干之资”必不在少数。碑记中讲主要靠官吏们“捐己俸”、“瘠己舒民”,虽为事实,但也有过誉的成份。实际情况,必然是地方官曹振彦担当筹粮筹款的重任,这在“资群助而无恫”一语中露出一点消息。“群助”者,众人资助也,非仅几位官员;“无恫”者,不痛也,但这是筹资者言,痛不痛唯出资者知。其三,碑记为“进士第、户部河南清吏司郎中、郡人解元才撰文”O据光绪《山西通志》卷20“贡举谱七”载:解元才,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大同府“朔州人,户部郎中,充丁酉四川正考官,历池州府知府。”请这位外宦的大同籍进士作文,由知府曹振彦物色、举荐的可能性最大,他致函或亲白介绍工程,参与碑文的草拟、定稿的可能性也最大;文中为上司歌功颂德而忌言己功,也是情理中事。其四,碑文中载:“睇此芜城,比于吴宫、晋室,鞠为茂草,为狐鬼之场者,五阅春秋。”这就是说,曹振彦顺治九年到任时,大同城还是一片荒凉、恐怖的景象。《云中郡志》录有督粮户部主事刘国钦《再入云中》长诗一首,记述了当时大同城情状,兹引一段:
睹此惨状,守土有责的曹振彦决不会无动于衷,他也无法在“鬼狐之场”中为官。因此,清理废墟,恢复街市,修葺衙署,吸引人丁,发展经济,是他肩负的紧迫任务。他为此付出的心血和劳动,是可想而知的。自他顺治九年到任至十二年修复城池,他在恢复发展地方社会经济方面已初见成效,碑记中所谓“农安于野”、“商营于市”、“士安于室”,便是证据。到他十三年离任时,可以说大同已基本恢复了府城的形象和生机。由此说来,曹振彦对大同的恢复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可谓“立德立功,真堪不朽”,“是大有造于此一城之民也”。曹振彦的再度擢升,并且任职富庶的江南,为“两浙都盐运使司运使”这样一个肥差,也是他在大同军功政绩的直接结果。对曹振彦、对曹家,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是一个历史性的跨越。“盐运使”是个集高官与厚禄于一身的令人艳羡的重要职位,非朝廷亲信者难得此任。可以说,此时的曹振彦已获取了顺治皇帝的信任,跻身于宠臣之列。
曹家另一位至关重要的人物即曹振彦之子曹玺。成书于康熙二十三年的《曹玺传》说:“补侍卫之秩,随王师征山右建绩,世祖章皇帝拔入内廷二等侍卫。”其“补侍卫之秩”,有他个人的努力,但也有赖父荫。而被“拔入内廷二等侍卫”,即在皇帝身边任职,则主要得益于“随王师征山右建绩”。征山右,即征山西、征大同。当时曹家父子在大同共同作战,也算一段佳话,曹玺的这次提升更为重要,这使他得以亲近皇室。曹玺之妻孙氏,顺治十一年被选入宫,做了刚刚出生的康熙皇帝玄烟的乳母,个中细节尚无考,但与曹玺供职内廷有直接关系。之后,曹玺又“升内工部”,“康熙二年,特简督理江宁织造。”(康熙《江宁府志曹玺传》)。这就是说,曹玺在顺治朝也已受到格外信用;康熙亲政后,曹家因孙氏曾为当今圣上的乳母而愈发显贵,盛极一时。
综上所述,曹家两个关键人物曹振彦、曹玺的升迁重用都与大同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此后曹家一路攀升,备极富贵荣耀,成为名门望族、仕宦大家。冯其庸先生在《红楼梦概论》中说,“辽阳是曹雪芹上祖的发祥之地”。那么,说大同是曹家发迹的重要转折点,当是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