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味、五谷、五药,日月丽于天,百谷草木丽于土
(2023-06-26 08: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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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曰:日月丽于天,百谷草木丽于土。《周书》曰:凡禾,麦居东方,黍居南方,稻居中央,粟居西方,菽居北方。
《周官》:凡王之膳食用六谷,(郑司农云:稻黍稷梁麦?。)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郑玄注:五谷,麻黍稷麦豆。)
《五味》是《灵枢经》中的第五十六篇文章,主要论述五谷、五菜、五果、五畜中的五种性味,对人体所起的不同作用,阐明了五味对于五脏疾病的宜忌,这些宜忌,都是药物治疗、饮食疗法以及饮食调补的基本原则,为后世食养疗法奠定了基础。五味即酸、苦、甘、辛、咸,在《内经》中出现主要有两种代指,一是指五味自身所具有的特性,即辛味能散能行,酸味能收能涩,甘味能补能缓,苦味能泻能燥,咸味能软坚润下。二是在五行理论中五味与五脏的关系,酸味入肝、苦味入心、辛味入肺、甘味入脾、咸味入肾,而通过这种对应关系,又将五味的功能应用于五脏,在五行理论框架下形成一种理论,指导着临床治疗。近人认为药物味的不同,与所含的化学成分有关。如辛味的多含挥发油,酸味的多含有机酸,甘味的多含醣类,味苦的则可能含生物碱、甙类或苦味质等。
古以草、木、虫、石、谷为五药。
代表一切药的五种药。密教设坛修法,或作镇地法时,将其与五宝五谷共埋于坛下之地中;又灌顶时将其与五宝等共贮于五瓶中,均表示用佛之法药除治众生无明烦恼之病,有消灾之意。
《五分律》卷五说是生酥、熟酥、油、蜜、石蜜;《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一说是余甘子、诃梨勒、毗崃勒、毕钵梨、胡椒;《成就妙法莲华经王瑜伽观智仪轨》说是赤箭、人参、伏苓、石昌蒲、天门冬。《周礼·天官》载:“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汉代郑玄注:“五药,草木虫石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