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甲骨文7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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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骨文合集》33071-33073地名释为“敉”,安抚,使平定。现代写法基本模仿甲骨文。
商朝“敉”国大致相当于周朝密国。《史记•周本纪》因密康公不献美女,“共王灭密”。
2《甲骨文合集》22174接近“卣”形为肥碩貌,释为“腯”。“腯”在石鼓文写作“(兔事)”。以“腯”为声符,“女”为意符,释为为“都”,女子又高又丰满的样子。
《诗经·郑风》“洵美且都。”《汉书·司马相如传》“车从雍雍,闲雅甚都。”
3《甲骨文合集》5475标志手肘的位置,释为“肘”。
“叶”以“十”为声符,根据卜辞意,释为“摄”。代理行王权。《周礼
:春官宗伯》“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
后世“摄政王”继承甲骨文“叶”的意义。
“叶公好龙”中“叶”根据甲骨文发“摄”音。应为《散氏盘》“涉”邑,商朝“舌方”。西周楚国应为《散氏盘》“芻道”,在今郑州中部偏东南,则“叶”邑大致在今郑州管城区南曹乡,在西周楚国东南。
《甲骨文合集》31950以“肘”为声符,以“足”为意符,释为“骤”,快跑、急速。甲骨文“骤”是形声字。
西周金文“绶”以“骤”为声符。《(录见)簋》周穆王赐绶十尺。《番生簋盖》周王赐绶二十尺。《毛公鼎》周王赐绶三十尺。
区别在于,金文“骤”以“帚”为声符。甲骨文“骤”以“肘”为声符。

4,16997一个人不胖不瘦,释为“亭”。亭亭玉立、骨肉亭匀即此字。
20624“腯”“羸”为“亭”,半框表示颠覆,是“亭”的反义词,释为“荡”。清除。
“王荡茹方”,商王荡平茹方。“茹”通假后世“汝”。
5,甲骨文“卂”通石鼓文“卂”,后者“茻”部装饰。
6659、6660卂方应为夏朝旧都斟鄩所在地。斟鄩邻近斟灌,应为甲骨文“雚”邑,西周“管”邑。
甲骨文中“逌(敖)”“雚”经常同时出现,《散氏盘》“工隹”对应今荥阳鸿沟,“大沽”对应今郑州管城回族区大湖村。则“逌(敖)”应在今贾鲁河附近。与《穆天子传》“嚣氏”位置吻合。
《散氏盘》“逌”国将“畛”“隰”划给散氏,“畛”通假夏朝“斟”,为夏朝大国,“鄩”“灌”二邑均属于“斟”国。
斟鄩,也就是商朝卂方,应在今郑州西北方,夏商时河川转弯处东南方向。
元朝将河川改名为贾鲁河,是夏朝地理混乱的主要原因。
6《甲骨文合集》150第10、11条卜辞字形,以厕筹的“筹”为声符(“筹”见20582),以“足”为意符,释为“踌”,长时间踱步。再以“踌”为声符,以器皿为意符,释为“铸”。指把金属熔化后倒在模子里制成器物。从这个字可知商朝必有青铜器。
西周“铸”字形一般指事,不如甲骨文精炼。
甲骨文“铸”是以“踌”为声符的形声字。
7,《甲骨文合集》6480上方冠形,下方“手”转注为“首”,代表冠戴在首上,释为“冠”。
商朝地名“東冠”在西周《小臣逨簋》写作“東(阝关)”。《小臣逨簋》显示东(阝关)与“(虘又)”临近,即甲骨文、《散氏盘》“(虘又)”。夏朝南巢。今南曹乡地名受此影响。“牧”即牧野。
《散氏盘》西北“(工隹)”应在今荥阳鸿沟,东南东“大沽”在今郑州管城回族区大湖村附近,所以“(虘又)”大致在今熊儿河和十八里河之间。
《散氏盘》显示西周楚国“芻道”在郑州中部偏东南。所以三国时期诸多东关战事发生在商朝“東冠”。
公元553年发生梁破齐东关之役。
根据《散氏盘》地理推演,现代郑州管城区回族区东关小学距离商朝“東冠”较近。
如此,则商朝“東冠”、西周“東(阝关)”、三国“东关”、现代郑州东关小学地名一脉相承。
元朝可能出于镇压中原风水目的,将河川改名贾鲁河,将汉水(汳水)改为熊儿河,造成中原地理大混乱。
如果元朝确实篡改了中原地理,那么元朝以后对于中原地理的研究基本不可靠、无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