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的度量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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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已经具备完整的度量衡体系,且五进制、十进制是度量衡单位之间主要比率。
《甲骨文合集》36746字形以“绳”为声符,是标准的形声字,右侧两手张开表示测量意,应释为度量衡容量单位“升”。商朝“绳”和“升”的发音类似。
《甲骨文合集》34687斗帐上两手张开作测量状,应释为度量衡容量单位“斗”。
甲骨文中以“爿”为声符,以两手测量意为意符的,应释为度量衡容量单位“石”,商朝的最高容量单位是“石”,不是“斛”。贾谊《新书·等齐》“天子列卿秩二千石,诸侯列卿秩二千石”。
甲骨文可以解释为什么度量衡单位“石”读“dan”,不读“shi”。甲骨文“爿”字符经常指平面的有花纹的物体。比如“妝”,“爿”指有花纹的铜镜。“將”,“爿”指有花纹的“俎”。甲骨文“石”中“爿”指“石敢当”,放在路口民间驱邪、禳解的有花纹或字样的石头,可以释为“砀”,商朝即有“石敢当”。度量衡单位“石”的声符“砀”特指“石敢当 ”,故发音接近“dan”。
《甲骨文合集》28164以“菫”为声符的度量衡用字释为“斤”,春秋时楚国津邑,根据《散氏盘》“芻道(西周楚国)”地理,津大致在今郑州中部。
《甲骨文合集》36573至36581字形以“枨(橙)”为声符,以两手张开表测量意,应释为“称”,度量衡单位。27816可进一步证明此字为“称”,卜辞“貞王其称舟若”,和“李白乘舟将欲行”是一种用法,“称舟”通假“乘舟”。
《甲骨文合集》8182以做陶的转轮为声符,两手表测量的度量衡用字应释为“钧”。“钧”邑应为夏朝钧台之享发生地。一称15斤,两称一钧。
长度单位,甲骨文中长度单位29387“尺”通西周周国“絺”邑,周国应为《散氏盘》“周道”,大致在今郑州须水河附近。
《甲骨文合集》18417字形,左方双手张开状,右方声符与《甲骨文合集》8057“末”(树木的末端)、8042--8054“末京”(即商都“沫”)字根一致。释为“墨”。
《甲骨文合集》28165以“樟”为声符,右方两手张开表示测量意,应释为“丈”。五尺为一墨,两墨为一丈。

早在商朝,中国的主要度量衡单位尺、墨、丈、斤、称、钧、升、斗、石名称和相对比率已经全部确定。除了“尺”尚不确定,其余甲骨文度量衡用字均为形声字。从度量衡的完备程度来看,以常理推断,夏朝应该已经存在相当的度量衡单位,当然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明。
度量衡单位统一是中国文化、社会、历史延续和追求统一的底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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