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亦装懂,试说潜规则
近日读吴思先生的《血酬定律》一书,其中对潜规则有详尽的描述,获益匪浅,但却又感觉有些茫然,好像有越读越复杂,越读越不懂,越读越可怕的感觉。
潜规则自然是相对于明规则而言的,是指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成俗的、但是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在中国,恐怕是没有人不知道这潜规的含义,它实际上支配着我们日常的言行,可以说是一种无处不在,捉摸不定,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看似复杂却又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行为准则。
各行各业怕是都有自己的潜规则,父母为老师能对孩子好些,送些购物卡;子女为手术的顺利完满给医生塞个红包;打官司希望能公正些让法官笑纳个意思;想上戏演个角色陪导演上床放松心情……。等等等等,如此如此。
潜规则这个词是近年才有的,但究其历史可谓源远流长,甚至形成了我们的社会文化,其特征就是表里不一。按吴思先生给出的定义: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可以使互动各方冲突减少而降低成本;但因其背离了正义观念,所以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从而获得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好复杂哈,其实说简单也很简单,归纳起来也就是两句话,即:说的不能做、做的不能说。前者如果说了就是说假话,后者如果说了就是说谎言。
网上看见有两个段子用来照应这种现象似乎很贴切,它道尽了国人潜规则意识中口是心非的特征:说股票是毒品可都在玩;说金钱是罪恶可都想捞;说美女是祸水可都想要;说高处不胜寒可都想爬;说天堂最美好可都不去。
《新闻联播》的成熟语法:讲话没有不重要的,鼓掌没有不热烈的,领导没有不重视的,看望没有不亲切的,进展没有不顺利的,完成没有不圆满的,成就没有不巨大的,问题没有不是历史原因造成的。
之所以有这样情况潜规则现象的出现,是同我们悠久的历史密切相关的。记载历史的史书本身就没有遵循秉笔直言的原则,而是用所谓春秋笔法的潜规则来叙述的,有着“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等一系列的潜规则。在日常生活中或工作中,人们信奉的是“难得糊涂”;推崇的是“未可全抛一片心”,反正缺少的都是一个“真”字,让人雾里看花,朦胧为美,玩的是文字游戏,到处都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最经典的我认为是曾国藩把那“屡战屡败”改为“屡败屡战”,他算是把这潜规则用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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