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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言碎语[2285]......废止

(2024-01-02 0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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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报告明确,止地方涉罪人员近亲"连坐"规定违法犯罪行为人罪责自担,不能株连或及于他人。

报告指出,有的市辖区议事协调机构发布通告,对涉某类犯罪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其中对涉罪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应予停止执行。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者及于他人,这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关通告对涉罪人员近亲属多项权利进行限制,违背罪责自负原则,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教育、就业、社保等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

近年来,不断有声音呼吁取消或调整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有全国政协委员公开建议,废除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政审应当以被政审人的现实表现为主,注重以实证证据予以证明。

支持取消限制的法律界人士观点基本一致,最核心的一个原因是认为该行为本质上就是“株连”,违背了我国宪法,也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有支持的声音,也有反对的声音。反对者认为,对罪犯子女进行资格限制对潜在犯罪分子有威慑效应,可以抑制犯罪动机,实现犯罪预防功能。犯罪人和家庭成员、亲属之间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后者虽然没有直接参与犯罪,但从中获利了,自然也要承担相应后果。

     国历来崇尚一人做事一人当,"坐"有失公允

夫赞同废止"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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