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闲言碎语[1760]......打假人

(2022-03-17 00:00:04)
标签:

杂谈


一年一天的3、15又过去了。打假要靠官方这个“主力军”,也要依靠群众打假这个“游击队”。

 知假买假者、疑假买假者等惩罚性赔偿请求人是法治社会中睿智理性的消费者,是广大消费者维权的开路先锋,是侵权者的啄木鸟,是失信者的克星,是违法者的天敌,是行政监管机构的得力助手,对民间打假人合法性地位正面保留。现实却是,打假人打假现状不容乐观。

民间打假人王海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打假人在全国很多地方打假遇阻,“能明显感觉到,我们不再受欢迎,一次扭送小偷到派出所是好事,一千次扭送小偷就成坏事了?”王海这样形容说这也是多位民间打假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的共同心声。

民间打假人来就有两种不同的声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负责人更是直言:“王海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育的消费者,王海现象的产生,是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初衷。”

但也有专家指出,民间打假不符合民法典关于“权益保护”以及“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一些民间打假人通过商业化、集团化的“知假买假”牟取私利,不仅未能实现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反而将司法作为获取私利的工具,事实上造成了对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司法秩序的破坏,弱化了对普通消费者的保护。

本人认为,民间打假人应是官方打假的一个补充,虽然有一定的利益目的,但维权行为并没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打击了假冒伪劣、净化了市场、维护了有消费者利益。对浪费司法资源更难成立。司法体系的建立,其一重要功能是保护民利益,打假人实际上也起到了这方面用。

老夫支持打假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