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言碎语[1585]......禁性
(2021-09-17 0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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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学校有权力禁止学生发生未婚性行为吗?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生手册中明确: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其实不单是大连理工大学,这种情况其他学校也存在。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在学生管理规定中作出明确要求,不允许学生学习期间发生婚前性行为,否则将受到记过甚至留校察看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有人认为院校此举是极其明智的,有了相关规定限制后,学生们在做出一些决定之前就会三思而后行,相应的婚前性行为发生的概率就会降低不少,而这也在间接保护学生免受伤害。能够使交往的男女双方冷静下来,更加理智地看待婚前性行为,避免一些道德事件发生。可现实是,根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016年发布的《大学生性与生殖健康调查报告》,约7成在校大学生接受婚前性行为。
就本人见,是否愿意发生婚前性行为是当事人自行决定的,是得到彼此认可的,不然就属于违法犯罪了。大学生大都已经成年,大家很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也应当为自己做出的决定负责人,这样才能保证恋爱的自由。退一万步说,婚前性行为也能让双方更了解自己,这对以后婚姻生活不无益处。学校强制禁止大学生性行为,更有侵犯人权之嫌。
大学生都在青春勃发期,强制禁以千万计大学生性,则必然引来更严重的社会安全问题。更况且,大学是培养社会人材的地方,而不是清教徒的集训地。
老夫这样认为。